[Newtalk新聞] 就電價調漲,立法院會上週經由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聯手,表決通過凍漲電價案後,立法院會今(3日)召開期間,國民黨團提出變更議程,將《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若之後在立法院三讀過關,未來電價調整將需經過立法院同意。 就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案,經濟部雖表態尊重,但經濟部仍強調,目前的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已經寫入法律,將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 因此,國民黨再提出《電業法...
...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的電價凍漲公決案,但經濟部回應仍然會依照「電業法」第49條辦理調漲。為了反制電價調漲,國民黨團提出將「電業法」49條修法抽出逕付二讀。 若「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並且未來順利三讀通過,電價審議委員會的決議,應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實施,意即未來電價調漲就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 今(3)日院會再次上演表決大戰,國民黨團在現場大喊「凍漲電價,苦民所苦」、「民進黨不要再反對了」。最後經過...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3)日上午三讀通過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葛如鈞提出的「電子簽章法修正草 […] 原始新聞來源 電子簽章法修法三讀通過|葛如鈞 :感謝跨部會、跨黨派合作 警政時報.
《跟蹤騷擾防制法》3年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初是因屏東通訊行女店員在下班返家途中被長期騷擾的男子以「假車禍真擄人」方式押走,後來慘遭殺害棄屍,震驚各界,朝野立委達成共識,跟騷法千呼萬喚始出來, 凡出現跟蹤、盯哨、網路騷擾等8類行為,且有持續或反覆,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就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網傳「軍公教18%回歸」的訊息,內容聲稱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要恢復軍公教 18%優惠存款。經查證,國民黨團及立委近期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提出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連年上升,退休金比例該如何調整,以及金逐年下降的所得替代率凍結,並未涉及與恢復 18% 優惠存款相關的議題,網傳訊息不正確。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預計今(2)日針對環島高鐵與花東快草案進行協商,卻在下午臨時宣布取消,傳是民進黨團不願出席,對此黨團總召柯建銘召開記者會,說明兩案需更多時間,認為應擇期協商,卻被扣上阻...
[周刊王CTWANT] 回顧立法過程,行政院院會2月29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內容重點有七:首先,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只要符合此法規定,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可因電子形式而撇清其法律效力。第二,此法明定數位簽章...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賦予電子簽章具法律效力,可「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然而,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卻指出,為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未來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法律效力可等同實體文件!逾20年未修的電子簽章法,30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功能上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得因其電子形式否認法律效力。被問到政府適用《電子簽章法》的狀況,數位部長唐鳳表示,中央部會有望1年內都適用。 ##電子簽名等同實體 電子簽章是指依附於電子文件並與其相關連,用以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簽署人身分、資格及電子文件真偽者;數位簽章則是屬於電子簽章的一...
立法院今(30日)上午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數位部表示,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跨境貿易也可用電子簽章簽契約,盼擴大電子簽章普及與運用。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30)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賦予電子簽章法律效力,並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 現行《電子簽章法》自2002年通過施行,本次修正是超過20年來的首次修法,為與時俱進,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趨勢、數位經濟與數位服務快速發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明定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的功能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確認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並明定...
電價凍漲一案引爆立法、行政部門衝突。繼經濟部不甩立法院凍漲決議後,藍營揚言將修法、凍預算,逼迫行政部門低頭。而電價調整決議若回歸立院做最終決議,恐會抹煞第三方審議會的全面性,也將導致行政、立法烽火遍地,杯葛、議事空轉等也將再度上演,立法品質恐低落。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4/29)審查通過行政院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包括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若順利三讀通過,預計最快今年6月生效實行。對此,計程車駕駛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感謝立委們能考慮到職業駕駛在營業行為上的無奈與困難。
[周刊王CTWANT] 監察院聲明表示,立法院29日審查徐巧芯委員等17人所提「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竟以表決方式通過2個臨時提案,要求將監察院長陳菊、監委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監院表示遺憾與憂心。監院指出,此一動作忽略了院際...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在野黨4月30日在立法院院會中通過決議要求電價凍漲,經濟部則強調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國民黨黨團今(1)日揚言,將考慮...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昨表決大戰,藍白聯手通過立院決議案,建請台電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但決議案效力不如法律案,依《電業法》規定,電價要由審議會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距離第1會期結束只剩下1個月,520新任行政院長就任,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準行政院長卓榮泰要在2週內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27)日表示,推估總質詢時間大概需要4到5週、NCC人事同意權審查,以及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審查,預計需要延會到7月中才能處理完。 許宇甄指出,黨團幹部開會時已跟...
...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得僅因其電子形式而否認其法律效力。 現行「電子簽章法」實施已逾20年未修正,為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趨勢、數位經濟與數位服務快速發展,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電子簽章法,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而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符合規定者,在功能上等同於...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今(1)日上午10時於黨團記者室召開「政府拒絕、凍漲電價、絕對傲慢!官逼民反!」記者會,傅崐萁強調,民進黨執意把民意當成耳邊風,國民黨團宣布將考慮對經濟部今年除了員工薪資及必要項目以外的預算審查全數凍結,並在本周五院會將「電業法49條」修正案逕付二讀,將權力收歸民意並交由立法院監督。
...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船的魚撈作業。 由於我國漁船捕撈及出口漁獲缺乏針對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船的漁獲進口相關規定,因此由行政院提出《遠洋漁業條例》增訂第14條之1、第36條之1,以及修正第3條與第47條條文的修正草案。 立法院會今三讀宣讀,《遠洋漁業條例》第3條,本條例之主管機關,從過去的農業發展委員會,修改為農業部;第47條修正為,本條例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本條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至於重點的14條之1,條文內容為,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
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條例修正案,新增禁止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撈之魚貨進口條文,違反規定者處以新台幣6百萬元至3千萬元罰鍰。
0403花蓮大地震,花蓮地區受災慘重,但全臺也有多縣市發生嚴重災情,因此立法院國民黨團推動「0403震災重建條例」,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蜞與花蓮縣長徐榛蔚,特別在花蓮召開座談會,聆聽受災戶及各產業的需求,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今天(17日)在中常會上表示,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不分黨派有許多合作的空間,他相信未來結合跨黨派與民間團體的能量,台灣能達成2030年行人意外死亡降低50%的目標。 為保障行人安全、打造行人無障礙連續用路環境,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17日在民進黨中常會...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對此民進黨主席暨副總統賴清德今(17)日於中常會表示,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規範行人更安全的空間,也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
賴清德強調,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規範行人更安全的空間,也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不分黨派有許多合作的空間...
民進黨今(4/17)舉行中常會,會後黨發言人吳崢轉述,黨主席賴清德表示,昨天,由行政院提出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正式三讀,黨團在這之中也扮演重要角色,納入許多跨黨派的意見。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規範行人更安全的空間,也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不分黨派有許多合作的空間。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為保障行人安全,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對此,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今(17)日表示,相信在四年400億元的預算支持下,結合跨黨
[周刊王CTWANT] 吳琪銘說,近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所得提高,機車與汽車之數量也不斷地增加,過去的交通規劃方向也優先解決塞車及行車便利課題,導致行人之安全保障逐漸受到壓縮;但人車發生之交通意外事故時,行人卻是最容易受到傷害,因此本次修法特別重視兒童學生、高齡銀髮、無障礙之通...
[周刊王CTWANT]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強制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且讓地方政府有法源,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林右昌說明,針對路口設施規劃不良、步行環境未連續、缺少人行道...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未來地方政府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將要求限期改善,違者可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