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必要,試用期入法亦可以討論,但需要的是完整、審慎思考的法制,不是拼裝車。(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讀者投書-作者為律師、專精於勞動法曾翔。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勞動節前夕,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領銜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為了不讓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他提案「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慘遭民眾罵翻。。 其實所謂的試用期,是勞資雙方約定一段具有試驗性質的期間,在此期間中,勞資...
[周刊王CTWANT]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左起)、吳宗憲、牛煦庭、游顥29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提出勞動基準法7大修正,包含「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 「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制度。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勞基法修法,將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3個月,試用期間薪水最低為80%。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5/1)在臉書指出,「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未來會產生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讓雇主可以合法占勞工便宜」。不僅如此,王定宇更發現,國民黨立委的修法竟然是抄中共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法條」,痛批「這到底什麼爛東西?」
一、 雇主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經營企業,如適用《勞動基準法》時,一定要注意「勞動契約」,該契約的訂立、變更及終止均涉及法律,瞭解並遵守,才能避免爭議。 又除「勞動契約」外,「工作規則」的訂立也須注意,雇主才可藉「工作規則」對勞工發揮規範的作用。 筆者願藉本文,用以下三則案例說明;前一則案例涉及「勞動契約」;後兩則案例則涉及「工作規則」。 二、雇主因業務性質變更,即可終止勞工的勞動契約? 問題:大大公司原有勞工十人,日前公司改變...
[NOWnews今日新聞]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領銜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為了不讓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他提案「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究竟基本工資2024多少錢?工時上限多少?加班費怎麼算?例假與休息日如何規範?特休又有幾天?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帶你掌握,讀者朋友們不妨趁51勞動節時,健檢自己的工作環境是否合法哦!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應於後一日放假,所以110年4月4日(星期四)及4月5日(星期五)均為勞工應放假日,雇主依法應給假並給薪,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雲林縣府勞青處處長張世忠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因此,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亦為勞工之應放假日,今年兒童節適逢與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應於後一日...
2022年本刊踢爆涉嫌以人頭違法套領公帑,枉顧勞工權益且後續遭爆涉嫌詐領防疫獎金的「禾意集團」(有限責任臺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新竹縣禾意關懷協會及新竹縣醫療院所照顧服務員職業工會共同組成),仍陸續承攬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新竹臺大分院生醫醫院(竹東院區)、國軍新竹地區醫院以及國軍桃園總醫院照顧服務員及清潔員外包等業務,另也特約承攬新竹縣政府長期照顧居家服務。
禾意勞合社涉嫌諸多不法行為,李女等多名員工在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及立法委員協助下於2022年4月15日召開記者會揭發禾意惡劣行徑。然而禾意勞動合作社卻對爭取勞權、揭發不法的員工、工會及委員發動竊盜、妨害名譽等司法濫訴,藉以恫嚇旗下員工產生寒蟬效應的可能。
台南市勞工局於春安期間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檢查87家,違法家數42家,裁處金額約114萬元。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前3大違規事項為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拒絕、規避檢查,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等。雇主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執行職務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籲請雇主應確實依法辦理,以免觸法受罰。王鑫基局長表示,根據統計,春安期間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經統計,共檢查87家,有42家違法,罰款約114萬元。違規事項以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
[NOWnews今日新聞]勞動部112年針對鐵路與軌道運輸業、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等,共計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200場,經初步統計違反勞動法令計209件,其中以汽車客運業處分率31...
...規則探討為基礎課程,「進階班」深入研商雙方代表所需專業知識,「精進班」透過實務演練及角色模擬,深化學習效果。課程特別聘請前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秋桂、律師沈以軒、全產總顧問謝創智等重量級講師,保證讓學員成為最專業的勞資會議代表。至於「勞動專題研討」以單一主題的深入解說勞動法規與實務議題。本期聚焦在「工資、工時認定及常見爭議」、「勞僱關係判斷基礎案例研析」、「勞動基準法常見案例解析」及「預防職場霸凌法令規範及實務分析」等主題,特別邀請各領域
...發展署署長黃秋桂、律師沈以軒、全產總顧問謝創智等講師,讓學員成為最專業的勞資會議代表。 「勞動專題研討」則以單一主題深入解說勞動法規與實務議題,本期聚焦「工資、工時認定及常見爭議」、「勞僱關係判斷基礎案例研析」、「勞動基準法常見案例解析」及「預防職場霸凌法令規範及實務分析」等主題,特邀各領域勞動專家解析,歡迎有興趣者速洽「新北勞動雲-勞動教育平臺」(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LaborLawEdu)或電洽(02)22983639分機108廖小姐。
...就算不使用生活工資之名義,歐洲也出現「大幅提高最低工資」的普遍主張,在所謂「單一歐州最低工資政策」之呼聲下,歐洲工會聯盟提議,歐洲境內所有的法定最低工資,都應該有生活工資的性質與功能。 回到台灣的最低工資法 從1984年勞動基準法的基本工資以降,到了今年,台灣正好有40年最低工資的經驗:一頁工資夢,多少滄桑史。站在技術面的法律內容觀察,最低工資委員會組織、程序、權限,雇主遵守最低工資給付義務之控制與執行(如德國),管轄機關權限與雇主協力義務...
今天(1日)是勞動節,國民黨多名立委召開記者會,宣稱將啟動「勞動基準法」修法,廢止一例一休、全面推動週休二日。不過,針對藍委牛煦庭提出修法,明定試用期薪資不應低於應聘工資的80%,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質疑,牛煦庭的提案內容抄自中國的勞動合同法,將退步落伍的法案帶進台灣,呼籲新科立委要做功課,以免笑掉大牙。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勞工權益問題再度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黃建豪、王育敏、林沛祥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已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明定勞工每7日...
涉嫌詐領防疫獎金的「禾意集團」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該集團所屬勞動合作社是「偽合作社」。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表示,今天已行文請該合作社依照相關勞動法令規定辦理,以保障勞動者權益,並將該社列為今年度社務、財務重點稽查對象,將邀集勞政單位共同實地稽核,倘有違反法令,將依法查處。
[NOWnews今日新聞]五一行動聯盟於今(1)日發起五一勞工大遊行,訴求應提高雇主新制勞退6%強制提繳率。為此,勞動部回應勞資雙方可藉由團體協商將優於勞動法令之勞動條件。關於勞退新制提繳率下限及勞退...
...醫院,以及國軍桃園總醫院照顧服務員及清潔員外包等業務,另也特約承攬新竹縣政府長期照顧居家服務。 內政部合團司今天表示,本件勞工權益爭議案是源於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承攬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台大分院清潔及傳送服務,違反勞動基準法經新竹縣政府處以2萬元罰鍰,後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該合作社所提的行政訴訟。 合團司指出,依合作社法規定,內政部為合
5月1日台灣勞動節,全國勞工得以小確幸放假一天。在此前夕,有立委提出積極性的勞工權益保障措施,呼籲針對《勞基法》提出部分修法,其中對於各界討論最多的「試用期法制化」,立委倡議新增《勞基法》第15-1條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之八成,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等修法方向。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有數千名勞工走上街頭,提出5大訴求、16項主張。勞動部對此回應,自2016年基本工資連8年調漲,月薪總調幅達3成7;在五一勞動節軍公教是否一體適用放假規定,政府將聽取各界意見;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6%的退休金,因涉及修法,勞動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
[NOWnews今日新聞]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日前拋出修改《勞基法》,主張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成引發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只要是僱傭關係就適用《勞基法》,薪資就至少...
在勞動節之際,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王育敏和林沛祥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正式提出修正勞動基準法(勞基法),目標是廢除目前的一例一休制度,並全面推行周休二日。此舉主要是為了解決台灣勞工面臨的低薪和過勞問題,並希望能透過法律改革,使台灣的勞動環境更趨向國際標準。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案,要針對勞工試用期法制化,且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算一算發現,如果應徵2萬7的工作,試用期還比22K還要低,但牛煦庭也回應,會修正提案內容。
今(1)日是五一勞動節,日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案修「勞基法」,規定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低於工資8成,但這恐怕讓原本試用期給全薪的公司只給8成薪。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更批評,恐怕讓新進勞工一律被迫領...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等人共同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主張規定試用期最長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該提案恐致定錨效應,讓新進勞工被迫只能領低薪;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用黑底白字說明80%的概念,「等於雇主可以給21976,比22K還低」。對此,牛煦庭提出7點說明,「民進黨不要還沒看到法條就自行超譯」。
[周刊王CTWANT] 黃健豪指出,台灣現今的勞動問題就是低薪又過勞,提出週休二日修法,雖然不是萬靈丹,無法直接解決勞工低薪問題,但是可讓勞工在一個星期工作五天後,能有完整兩天的休息,步入已開發國家的生活水平。另外,黃健豪指出,我國白領外流嚴重,一年至少流失的30萬人到先進國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