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從各類振興券看政府預算浮濫問題

雲林虎尾拾獲振興三倍券 警方尋失主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繼三倍券後,各部會仍陸續發放藝FUN券、動滋券、農遊券、客庄券等各種振興券,宛如大撒紅包,幸運被抽到的人,不亦樂乎。多數人關心如何享用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之際,其財源問題或許更需吾等關注。

濫用特別預算

針對此次疫情,政府與紓困與振興相關預算主要以特別預算支應,先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模原先是600億元,再加碼1500億元;近期行政院會又通過主計總處編具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俗稱「紓困3.0」)規模高達2100億元,合計達4200億元。振興三倍券與客庄券的財源就是來自於此。浮濫編列特別預算已經成為我國常態化,根據統計20年來,已經通過28次的特別預算,直接排除《公共債務法》、《財政紀律法》等規範。

紓困3.0最受爭議的部分在於,其中高達1235億元預算,已經提前支用,包含三倍券的382億元。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四項明文:「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即使有此離譜的規定,發放三倍券也難以符合「緊急需要」的要件。

特種基金成為部會金庫

各部會幾乎都有特種基金可以運用,此次部分部會則是動用特種基金,例如農遊券就用使用「農村再生基金」;動滋券則是使用「運動發展基金」。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七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相關事項,應設置農村再生基金」,再從農村再生基金明列的九大用途中,看不出與農遊券有何關係;《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明文:「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支出。二、輔導、辦理促進運動人才之運動就業及運動事業發展之創新研發、人才培育等支出。三、管理及總務支出。四、與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所訂發行目的有關之各項支出。」動滋券也完全不符合其上述四項用途。足見二部會支用相關基金,都有違法疑義。

而使用最誇張的則是交通部,交通部近年瘋狂推出國旅補助,主要財源就是「觀光發展基金」,近期推出的安心旅遊補助, 39億元預算,有十幾億是來自觀光發展基金。根據7月8日公布的109年6月份觀光發展基金會計月報顯示,因為出國人數大減,收入較原預算短收250億元,但在大量補助下,支出暴增418億元。下半年除了7-10月的安心旅遊補助,11月還要持續推出精緻旅遊補助,預計今年該基金將會用罄。

觀光發展基金的收入主要來自於機場服務費,以109年的預算為例,機場服務費的收入占觀光發展基金高達91.6%。該基金原本應使用於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的建設等更需要的用途上,卻被交通部視為金庫,任意挪用於國旅補助,明顯違反《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十一條第四款的限定用途。

欠債總是要還的

全球新冠疫情不減反增,行政院舉各國近期紛紛推出擴大財政政策,例如美國推出高達30兆新台幣的激勵方案;日本也提出約8.8兆新台幣的補充預算,7月21日歐盟也通過逾60兆新台幣的經濟紓困方案。然這些國家仍身處疫情深淵,而我國衝擊相對有限,僅有零星的境外移入案例,是否有必要持續全面紓困值得深究。尤其台灣各地正處報復性消費的高峰,加碼提供旅遊與消費補助政策缺乏正當性。

蔡總統自詡是最重財政紀律的政府,惟任內特別預算已逾1.5兆之譜,政府恣意支用相關基金,還有勞保與健保兩大財務問題。尚不斷推出討好百姓而債留子孫的紅包政策,日本財政惡化經驗殷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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