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特教資源不足,受安置的特教生權益誰照顧?

Sad girl because of family problems.
示意圖:Getty image

作者/獨立評論

文/徐瑜

日前媒體報導,一名安置於雲林縣長愛家園育幼院的國小五年級學生小東(化名),患有亞斯伯格症,遭校方指控至少咬傷3名老師,因而被校方和家長會長以「特教資源不足」及「維護其他學童安全」為由合力「驅逐」。安置兒少與特教生的受教權,再度引起社會關注。

在兒少安置機構協助孩子就學的經驗中,發現這並非一般人想像中的「轉學手續」那麼簡單。安置兒少要進入主流學校,總是需要多方的溝通協調,經過一場又一場的個案研討、會議,乃至於入學後發生各種不適應就學的狀況而頻繁「帶回管教」,都讓我們很容易歸納出「安置兒少就學受阻、受歧視」的結論。而同時具有「安置」與「特教」身分的特教生,更是面臨雙重困境。

但我們在這幾年深入社區與學校互動,以「解決問題」為焦點而非挑起專業對抗,在南投埔里這個「不山不市」的地方,發現的實際困難則來自於特教資源無法滿足需求,也就是特教資源供需不平衡的問題。

以埔里鎮為例,作為周邊國姓鄉、仁愛鄉、魚池鄉圍繞的核心鄉鎮,學校光要滿足在地學籍的特教生,就已經很吃力。加上埔里鎮是全國單一鄉鎮設置安置機構最為密集的地方,鎮上共有3間安置機構的兒少要進入3所國中;而在近幾年的照顧樣態中發現,受安置兒少中需要特教資源的學生比例又比以往更高,學校實在難以容納,卻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對於兒少基本就學權益的保障,即使每間學校的資源班名額都超載,教學能量也到了極限,但收到一紙安置生轉入的公文,法規上也不容學校有說不的權利。

然而,在有特教需求的安置生一一入學後,真正的挑戰才要開始。

▎特教老師難找,學習需求更難滿足

偏鄉最嚴重的問題,是特教師資長期匱乏。某次會議後,一名老師面有難色的私下表示,目前學校即使有聘用教師的名額,大多也只能釋出「代課」或「代理」教師的員額,而在第3次招考之後才聘到的特教老師,其實大多都已不具備特教相關專業背景。

我們曾經與鄰近國中合辦「合作式中途班」,從經驗中知道,要招募到願意至偏鄉服務高需求學生的老師,幾乎都是第10次招考之後的事情,甚至曾在開學前一天才聘到老師!即使招募到的老師有心,但校方對於要安排不一定具專業背景、不一定有實際服務經驗的代理教師到教育前線,面對高需求的特教生,仍感到為難與憂心。一來是擔心特教生無法獲得適切的教學服務,二來也擔心教師在教學前線可能遇到的風險與困境。

據我們與每間學校個別會談所蒐集到的資訊,一般學校或許還有能力處理智能障礙、學習障礙、過動的孩子,但面對情緒障礙或是嚴重對立反抗的孩子,學校坦言,在大團體的教學中常常是束手無策的。在進退維谷的兩難中,這些高需求孩子的困難習題,總是很難獲得最佳解。

我們也不諱言,受安置的特教生入校之後,的確比其他特教生需要更多的關注、更長的適應期,加上孩子大多因家庭突逢變故、遭遇嚴重困境與創傷而離開原生家庭,比一般的孩子經歷更多變動與不安,也因此需要校方在行為與學習上更加費心。而學校需要面對的不只是學生,還有家長、家長會與地方的熱心人士,在學校中較易出狀況的孩子,勢必影響其他孩子的學習,此時一旦有外部人士介入並過度關切,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這也是本文一開頭小東的案例會引起軒然大波的原因。

▎資源不足、政策不支持,高喊「零拒絕」做得到嗎?

我們也曾在與學校及社區民眾的協調中聽過類似這樣的抱怨:「為什麼這些困難的小孩都要送到南投來,我們這裡資源本來就夠少了,還要分給他們!」「你們能不能不要收這麼困難的孩子?」「你們做這些善事很好,我可以捐錢給你們,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讓他跟我兒子同班?」

這些話乍聽之下難免令人皺眉,但深入理解這些言語背後的動機,除了因為不了解而抗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之外,可能大家對於安置的特殊生進到學校實在「沒有把握」──沒有把握他們在學校能有被好好處遇的空間、沒有把握他們在學校能獲得正向的成長、沒有把握他們不會影響既有的秩序。而在這些沒有把握的背後,「資源不足、專業能力匱乏、標籤化以和社會排除」的議題就不言可喻了。

即使不難聽見個別學校或教師針對安置身分的學生有差別待遇,但我們仍然在困難的偏鄉中,遇見過願意為了困難孩子而認真付出的老師與學校主管,用自己額外的心力與資源支持孩子的成長。只是,政策上是否有足夠資源,支持學校來協助特教生?我想這才是回到根本需要討論的問題。

在「零拒絕」的高標準之下,當沒有相對應的資源挹注、沒有具體策略與友善環境支持的時候,零拒絕很難不淪為口號。我們不能只把特教安置生視為當地學校的個別責任,或在資源不足的狀態下以道德標準與法規綁架前線教師。此外,難以顧及特教的安置生乃至於其他特教生的權益,這又是另一層對特教生就學權益的危害,雙輸的局面是我們最不樂見的。

我們期待能回歸到結構資源分配的問題。若政策上主張,所有國民都應該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利,所謂「平等」,應是視學生個別需求而予以滿足,而非齊頭式的平等而已。在編織綿密社會安全網的政策疾呼之下,這些掉出家庭的孩子不更是我們應該竭盡一切力量支持他們成長的嗎?教育若是可以為他們帶來不同於命運安排的未來,那麼這些需要特教資源的安置兒少,更是你我責無旁貸的共同責任。

(作者為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常務理事、南投陳綢兒少家園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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