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劉宜君】下課禁管學生 教師節的禮物或夢魘?

國中會考補考登場 教室開門窗保持通風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教授兼院長

我們常說「時代在變 觀念也要變」,但近期教育部的公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第22條第1項指出「教師基於引導學生發展的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可進行一般管教措施,包含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等」。但第2項卻規定「教師除特殊情形外,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由於翻轉我們過去對於教師管教學生的觀念,引發各界的熱議。

古人的智慧《鳴沙石室佚書-太公家教》提到「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原意是指「那怕只當了你一天的老師,也要終身作為父親那樣敬重」。雖然隨著時代演變,學生不需要侍奉老師,像對侍父親一樣恭敬,但普遍仍期待要持續學習老師的文化知識和道德為人,以及學習老師說話的方式和技巧。也因此社會上對於擔任教師工作的人有較高的標準,所謂「為人師表」,期待老師持續作為管教學生的標竿。

尤其現在資訊科技進步,下了課不但學生隨時可利用手機、電子郵件、臉書找老師幫忙解決學習問題或是提供課業意見,連家長、親友也常在學生下課之後隨時找到老師討論學生的各種管教問題,所謂「一生為師,全家為父」。擔任一位學生的老師之後,全家人都能隨時與您聯絡,討論孩子們的管教問題。如果不是作為教師的使命,這種類似「7-11」或「全家」的全年無休,老實說對於教師的日常作息也造成影響。

現在教育部新頒布的規定中提到,「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如果只看到「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感覺是教育部送給教師們教師節的大禮,讓老師可以不再扮演「小7」的功能。但問題是「除有特殊情形外」的前提,感覺是教育部送給教師們教師節的夢魘。也因而引發教師組織的反彈,認為「特殊情形」並沒有清楚定義,讓老師們陷入矛盾的狀態,不知道管教的空間或界線在哪?

教師們另一個反彈的原因,在於目前學生與家長的權利相對強勢,可能因為對於「特殊情形」的解讀不同,而產生衝突的意見。管多了,認為老師違反法規,觸了紅線;管少了,認為老師怠忽職守,沒有盡職,最終師生雙方都可能受害。

雖然教育部在事後澄清,表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是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目的在於維護學生的休憩權利,不以限制下課時間做為管教手段,但若學生在下課時間有違反常規的行為,例如抽菸、打架、霸凌、危害校園安全等,教師仍可實施「一般管教措施」。惟這樣的說明還是沒有指出「特殊情形」是指什麼?還是讓教師無所適從。

教師是國家長期栽培的知識份子,社會對於教師角色也有相當的期待與尊重,因而教育部對於教師在作育英才的能力應給予信心與尊重的空間。目前教育部已承諾要修正條文,建議能在尊重教師們的管教自主權之下,與政策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在能實踐原本的政策目的下,提出教師、學生、家長三贏的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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