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陳少甫】公安是變態大叔還是人民的警察叔叔?

Close-up on the belt of a Chinese police officer in Beijing displaying the coat of arms of China.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前段時間,大陸安徽省合肥某派出所的警察利用職權性侵女性,引發大陸網民廣泛的議論。合肥警察張雲龍以偵辦組織賣淫作為理由,進入李姓女子的房間,當時李姓女子並不是孤單一人,她的身旁還有兩名友人。但是,所謂結伴同行的女孩會比較安全這種概念,對於擁有公權力的張雲龍而言似乎完全不是阻礙。女子擁有兩個朋友作伴,但張雲龍身為警察,也有其他警察同夥作伴。

張雲龍交代與自己同行的警察將李姓女子的兩名友人從房間趕出去,並以單獨問訊的名義,在長達四小時的所謂問訊期間,在房間內毆打並性侵了李姓受害人多達三次。當李姓女子的友人試圖返回旅館關心了解朋友的情形時,卻又讓張雲龍指揮其他警察將她們帶到警局控制起來。李姓女子的友人若也是女性,在警察局遭到共謀員警看管的期間,也曾在派出所內遭到性騷擾甚至性侵嗎?

案發後,法醫勘驗李姓女子的傷勢,發現李女「面頰紅腫,右手手臂瘀青,右腿膝蓋上方瘀青。」張雲龍解釋「是這女的主動實施引誘和挑逗我!」張雲龍的犯行遭到了曝光,加上官階不夠高,顯然無法將性侵像那些大官般輕易的大事化無。張雲龍遭到法院起訴,合肥地方法院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令人感到訝異的是,張雲龍竟然還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中級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2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嚴重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據聞2014年河南曾有一大學生因掏了一國家保育類鳥類的鳥窩便遭判十年有期徒刑。無辜遭到毆打並性侵的李姓女子顯然價值不如國家保育動物的鳥窩,尤其人民警察通常是不可能犯錯的,即使犯錯,往往也是情有可原,因此張雲龍僅輕判4年半的有期徒刑。

2019年9月12日,鄭州一宋姓女子在微博指控當地網警對她進行性騷擾及恐嚇威脅。網警利用「職務之便」在微博上看到宋姓女子的照片,覺得她長得漂亮,並查出宋女的身份證、住家地址、手機電話號碼,並要求宋姓女子做她的女朋友。網警透過微信對宋姓女子表示「微博上看到了妳,感覺這個女孩子好美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們鄭重認識一下吧。妳接觸過網警嗎?妳的家庭成員所有信息,都歸我們維護,不單單是妳,還有這座城市的(所有)其他人。」

人民警察是不可能犯錯的,尤其是網警,絕無可能騷擾民眾。鄭州公安火速介入,並於宋女微博底下留言「請大家放心,我們已經第一時間展開了調查,真相一定會水落石出,我們會及時通報情況。」兩天後鄭州公安非常有效率地向大陸民眾展示「調查結果」,指宋姓女子的男朋友為了測試女友的愛情忠誠度,因此才將女友的個資告知向宋女「自稱網警」的楊某。案情水落石出,一場誤會,只是鬧劇而已,不要當真。鄭州公安要求民眾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按照鄭州警方的說法,宋姓女子在2019年9月12日18時11分,用網路暱稱在新浪微博爆料,經公安調查「自稱網警」的是宋女男朋友付姓男子網路找的楊某。受害者宋女在PO文四五個小時後,因為在網路引發喧然大波,付男才趕緊向女友自首,並要求宋女刪除PO文;奇怪的是,按照鄭州警方的說法,男友的解釋說明竟遭到女友拒絕並「繼續在互聯網上擴散、傳播相關信息。」於是,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依法對楊某、付某、宋某三人進行處罰。

宋姓女子見著公安上門,趕緊認錯,很體貼地隨即和男友共同在微博上PO文向大陸人民群眾表示「由於我個人對聊天紀錄的主觀錯誤臆測發表了錯誤言論,嚴重傷害了警察的形象。我十分後悔做出這樣衝動幼稚的行為,我在這裡向警察鄭重道歉,我錯了。對關心我的網友也道歉,我錯了,對不起大家。」

大陸公安是人民警察,顧名思義就是大陸納稅人的守護者,尤其網路警察維護的可是中國號稱網路防火長城的高牆,保護的是中國網路資料和訊息的安全與和諧,網警是防止國家不受外部勢力威脅的國家衛士。網警是人民警察,而人民警察不可能犯錯,即使犯錯也是無心的,如果形象邪惡那肯定是一場誤會。

這讓被北京稱為同胞的台灣人一種印象,中國大陸的公安即使性侵民女,也僅獲得輕判,網警性騷擾也能被小事化無,被侵犯的女性還必須公開道歉承認自己的愚蠢和錯誤。這樣說起來,警察這個工作還是應該在「祖國大陸」才算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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