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十次起義經費

十次戰役,究竟用去多少經費?其詳細的來源如何?其對革命戰役有何影響?在籌款過程中,革命黨人與華僑的關係如何?華僑在何種情況下,助餉較為踴躍?

他們更替國民黨製造左、右各派和理論。例如早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中共陳獨秀在其機關報《嚮導》發表《什麼是國民黨左右派》一文,指出左派懂得反對帝國主義,聯合蘇俄及工農階級,共產黨;右派則反對蘇俄,反對共產黨,反對農工階段。這顯然是「三大政策」的根源。其後共產黨人不斷為國民黨塑造左、右派形象和理論,而將「三大政策」與三民主義混而為一。這對國民黨確曾發生不良影響,也為國民黨帶來極大的困擾。

行階級鬥爭之實

就農工言,國民黨在一九二三年一月及一九二四年一月一全大會的兩次宣言中,均有農工政策的制定。兩者除少數文字略有不同外,其餘在條文及內容上,幾乎完全一致。此足證明孫中山並沒有因改組國民黨而改變其農工政策。前一宣言且指出農工政策的緣由為「思患預防」。根據俄方資料的記述;鮑羅廷到廣州後,曾一再建議要國民黨頒訂土地沒收、分配的法令及政綱,未為孫中山所採納。故一全大會宣言中的農工政策仍沿一年前的宣言而無改變。至北伐期間,共產黨在兩湖地區的農工運動,以及「沒收土地」、「耕者有其田」等口號,而行階級鬥爭之實。與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和國民黨一全大會宣言中的農工政策,似無關聯。

「三大政策」來自共產黨北伐期間的宣傳口號。把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事編為「三大政策」,解釋為新的或革命的三民主義,亦來自共產黨的製造。而其內容,尤非孫中山聯俄、容共及其農工政策的本來意義。

變賣農場、家產籌款

孫中山自清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在檀香山創立興中會到清宣統三(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計為時十七年,其革命運動,除組黨和宣傳外,主要者則為發動起義。由其直接指揮發動的,計為十次。這十次起義的規模有小有大,在廣東的有八次,在廣西的一次,在雲南的一次。其名稱、時間及規模如下:

第一次 廣州之役,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均為陽曆,下同)。參加者三百餘人,失敗被捕六十餘人,殉難五人。

第二次 惠州之役,一九○○年十月八日至二十二日。參加者六百餘人,後擴至二萬餘人。

第三次 潮州黃岡之役,一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參加者七百餘人,戰死者七十七人,殉難者七十餘人。

第四次 惠州七女湖之役,一九○七年六月二日至十三日。參加者百餘人。

第五次 防城之役,一九○七年九月一日至十七日。參加者三百餘人,後擴至千餘人。

第六次 鎮南關之役,一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參加者八十人,收降兵百餘人。

第七次 欽廉之役,一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五月三日。參加者二百餘人。戰死者四人,傷二人。

第八次 河口之役,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十六日。參加者三百餘人,收降兵六營,計約三千人。

第九次 廣州新軍之役,一九一○年二月十二日。戰死百餘人,被捕十四人。

第十次 廣州「三二九」之役,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參加者一百七十人,殉難八十六人。

以上十次起義的規模,與清廷方面兵力相比,固屬大相懸殊,而其失敗亦為意料中的事。至其所生影響,則為促成辛亥武昌起義,推翻滿清的統治。在革命黨人而言,實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如中山所云:「綜計諸役,革命黨人以一往直前之氣,忘身殉國,其慷慨助餉,多為華僑;熱心宣傳,多為學界;衝鋒破敵,則在軍隊與會黨。踔厲奮發,各盡所能,有此成功,非偶然也。」

今就「助餉」問題而論,以上十次戰役,究竟用去多少經費?其詳細的來源如何?其對革命戰役有何影響?在籌款過程中,革命黨人與華僑的關係如何?華僑在何種情況下,助餉較為踴躍?將為本文欲尋求解答之問題。至經費支出的情況,由於部分資料不足,以及起義以外的經費,和其他革命黨人的起義或行動所用去的經費,均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先述各次起義的經費概況:

第一次起義所用去的經費,據中山自述,得自香港一、二人出資數千,檀香山人出資數千,合計不過萬餘。但實際並不止此萬餘之數。所謂香港一、二人出資,當為興中會員黃詠商和余育之二人。黃在此役,曾賣其在香港蘇杭街洋樓一所,以充軍費,得資八千元。余曾獨助軍餉萬數千元。如此,則香港黃、余二人所助之款,已達二萬元以上。惟香港之款,顯非由中山經手。因籌畫起義時,中山被推定駐廣州專任軍事,駐香港負責後方接應及財政事務者,則為楊衢雲。因此香港之款,應由楊經手,且余獨助之萬數千元,係祕密交楊,雖同志中亦鮮有知者。檀香山人出資者,則為中山在檀成立興中會時,共得「會底銀」及「股分銀」計美金一、三八八元。中山之兄德彰更售其農場之牛牲一部分以助;鄧蔭南亦盡變賣其農場。連同在檀所得,合約港幣一萬三千元。故此役所用之經費,就其來源計算,應為三萬元以上。

第二次起義的規模較大,事前且曾經營兩湖及廣東的會黨,所用的經費亦較多。中山云:「庚子惠州起兵及他方經營,接濟所費,不下十餘萬元。所得助者,祇香港李君出二萬餘元,及一日本義俠出五千元,其餘則我一人之籌獲而來也。」香港李君,當指李紀堂。惟據李自述:中山交其二萬元,在港度支。不足,由其墊去十八、九萬元,辦理善後。李述數字如非偏高,可能在此役之後,李支付大批善後經費。一日本義俠究係何人,尚待查證。惟中山籌獲其餘大額之來源,其中一部分可能得自日人之貸款。此外,史堅如曾折價變賣家產一部分,得金萬餘,盡以結交江湖俠士。在響應惠州起義時,又變賣家產一部,得三千餘金,以暗殺兩廣總督德壽。由於此役涉及問題較多,經費之來源及支出概況,亦最難估計。

第三次到第八次的起義,是從一九○七年五月到一九○八年五月,其間為時一年,前後雖有六次戰役,實際則為連續不斷的行動。(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