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給妳!遭家長沒收 假冒舅舅送東西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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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家屬現在真的不知道接下來還能做些什麼,因為這名李姓男子被告後,還是不斷來騷擾,甚至還跑到學校,假冒是她的舅舅說要拿手機給她,貼心準備了好多東西,就是要聯繫到女童,或是千方百計創立各種假帳號,聯繫女童的同學,找機會傳話,想把人約出來,家屬也控訴明明有再犯之虞,為什麼第一時間沒有聲請羈押。

拿出紙袋裡的東西,都是李姓男子又偷偷塞給女兒的。

知道爸媽沒收手機,又買了一隻要給她,貼心的準備行動電源,方便兩人能隨時聯繫,甚至還有戒指,說要娶她,想盡各種辦法,就是要找到女童。

被害女童爸爸:「其實我們任何方法都用過了,並不是像外界說的,我們都沒做,其實這三個月,家裡只有我一個在賺錢,我真的是整個月都沒有辦法上班。」

明明已經提告,甚至再三警告李姓男子,別再來騷擾,但他似乎打定主意,就是要糾纏到底,還跑到學校假裝是女童的舅舅,藉機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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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盡所能的,還把交往訊息放到網路上,昭告天下。

桃園這名李姓男子今年37歲,無業,疑似每天沉迷於網路世界,認識了女童後,對外宣稱兩人在交往,被家長阻止,為了想聯繫到她,盜用別人照片,創了各種假帳號,千方百計的找上女童的同學,再拜託傳話,只為了要把她找出來發生關係。

被害女童爸爸:「男子就跟同學講說,他們本來是男女朋友,是我們做家長的不讓他在一起,然後甚至還有亂講說,我們願意跟他做和解,就可以讓他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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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無助,用盡各種辦法,該告的,該做的都做了,男子就是還是不斷糾纏,家長不懂的是有反覆實施之虞,也嚴重影響女童身心發展,怎沒有聲請羈押。

律師王家敏:「即便沒有違反幼童的意願,仍然構成與幼童性交罪,都有預防性羈押的規定。」

檢警似乎漏了反覆實施這一項,才讓男子敢女童家附近遊蕩,家長天天提心吊膽,只好暫時請假連學校都不去了,把女兒24小時帶在身邊,但他們更擔心的是,就怕有更多受害女童,至今仍沒被揭發出來。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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