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老闆「傳Line交辦」算加班 不支薪恐罰100萬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許多人都有下班還被老闆傳LINE交辦業務的經驗,休假還得無償加班令人有苦說不出,勞動局對此表示,只要能拿出截圖證據,雇主就應提供加班費,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指出,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越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的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指定場所提供勞務的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事項,為提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的「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以保障其勞動權益,特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老闆下班後用Line交待,還是算加班,要給加班費!」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說明,只要是雇主指派勞工辦理業務,依法就要登載工作時間,做成出勤紀錄,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可以被處9到45萬的罰鍰。另外,縱使勞工是在家中或公司以外的地點完成工作,辦理業務的日期及時數也會被分別計入出勤日數、每日12小時或每月46小時上限的範圍內,除應該要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用外,若連續工作超過6日,更可能違反一例一休規定。

陳信瑜呼籲,雇主要留意這樣的問題,以避免勞資爭議的發生,勞工若有認定上問題,也可以透過1999市民熱線加以詢問,獲得進一步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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