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及高齡者就促法 公布

總統昨(四)日公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勞動部昨表示,由於法案施行細則與實施辦法尚待徵詢各界意見,需有法制作業時間,而且法案訂有禁止年齡歧視之強制性規範與罰則。為避免雇主未來誤觸法令遭到處罰,必須政策宣導與倡議,因此,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勞動部指出,明文禁止年齡歧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以便保障勞動權益,並且透過各項措施促進就業,排除就業障礙,建構友善就業環境。此外,考量六十五歲以上勞工需求,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如此可望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也將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誘因。 未來將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共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服務中心或據點,宣導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運用及延緩退休,開發短期性、臨時性、部分工時等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