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因疫情留任移工 人數逾8萬

新冠肺炎疫情不減,仍在世界持續傳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十三)日表示,為了避免傳染風險擴大、減少移工跨境流動,鼓勵雇主優先期滿續聘,繼續留用同一位移工;雇主如有用人需求,也鼓勵在台承接舊移工,代替自海外引進新移工。根據統計,截至今年六月底,依規定辦理移工在台期滿續聘、期滿轉換及接續聘僱人數達到八萬二千三百多人。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自三月二十四日起也同意移工在台工作將屆十二或十四年可申請彈性延長三個月聘期,到六月底合計一千六百多人申請延長聘期,讓未能出國移工可以暫時在台工作。另因應疫情影響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往返航班,部分移工聘僱期屆滿未能如期出國,勞動部開放雇主申請三個月或六個月短期聘僱,至六月底合計七百多人申請短期聘僱。自三月十九日起,政府將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移工來源國的新冠肺炎疫情建議等級提升至第三級,並採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及暫緩引進移工、落實雇主防疫管理二大因應措施,以便延長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短期聘僱及落實產業類外國人居家檢疫計畫備查等措施,協助雇主留任在台移工,並且落實移工入境後居家檢疫。

自三月二十七日起,產業類雇主引進新移工,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移工簽證時,需檢附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向居家檢疫住宿地點的當地勞政單位申請檢疫場所實地查核,地方勞政單位會同衛生單位進行實地查核後,將合格名冊送勞動部核發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居家檢疫計畫備查函,雇主具經檢查核可的居家檢疫場所,才可持函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簽證來台工作,落實疫情期間防疫責任。截至六月底為止,居家檢疫備查案件總計四千二百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