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南勢里長罷免案 不成立

連日來罷免案蔚為風潮,台中市日前也發生一件里長罷免案,霧峰區南勢里民謝朝清以沒有妥善監督廟產為由提案罷免里長陳錫卿,雖然通過第一階段,不過在第二階段選委會審查時剔除部分不符資格連署人,造成連署人數不足,罷免案不成立。

依公選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第一階段需要獲得原選舉區選舉人數一%連署,第二階段十%連署,第三階段罷免投票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到原選舉區人數二十五%以上,就能過關。

第三屆霧峰區南勢里里長選舉人總數一二三八人,罷免案第一階段謝朝清領銜連署十二人提出罷免案,經選委會審查通過同意進入第二階段;依規定第二階段罷免案連署人數應達一二四人,謝朝清提出連署人數計一百五十人,不過經選委會審查刪除三十七人,符合資格連署人數剩下一一三人,由於連署人數不足,選委會依法公告罷免案不成立。

謝朝清強調,福興宮購買旁側的土地,依決議應該登記在南勢、北勢二位里長名下,共同負責保管,但是南勢里長拒絕,引起大家不滿因而推動罷免,對於選委會剔除部份連署人,造成罷免案無法成立,他表示尊重。

陳錫卿里長感慨,已經擔任3屆里長,熱心服務地方,卻由於他反對將廟產登記在私人名下,遭到謝朝清提案罷免,不過公道自在人心,多數鄉親還是支持他,相信即使罷免案成立,最後投票也不會通過。

罷免案節外生枝,選委會總幹事、市府民政局周副局長說明,在審查時發現有多位連署人筆跡相同,經查證當事人否認同意參加連署,因而剔除這些不符資格連署人,同時依涉嫌偽造文書罪嫌將謝朝清移送偵辦。不過謝朝清解說,是獲得當事人長輩同意才列入連署,否則怎麼敢提出。

第三屆南勢里長選舉由陳錫卿、謝朝清二人競爭,陳錫卿以無黨籍參選,和藍綠政黨無關,謝朝清獲得民進黨提名,地方認為兩人長期失和,罷免案係個人恩怨的延伸;民進黨台中市黨部主委李天生澄清,罷免案並非民進黨主導推動,和民進黨沒有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