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設辦公室援助港人 施威全批:名不正言不順、濫竽充數裝門面

陸委會在台灣策進會底下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今(1)日正式營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日前表示,該辦公室提供協助包含3項專案,分別為「強化港人來台服務專案」、「援助關懷專案」、「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但前提要在港人合法入台後、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18條情形才能採專案處理。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辦公室主任施威全6月30日表示,該辦公室無論從法制面,或當時設立策進會的功能,以及現實功能來講,只是濫竽充數、裝門面,會淪為沒有實質功能的單位。

6月30日晚間,施威全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台大政治系教授左正東擔任奔騰講堂「從反送中到港版國安法」講者。施威全表示,要求合法入境在實務上,等於讓尋求政治庇護者的主要管道砍掉,很多可行途徑都卡掉了。

「港版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有關公布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6月30日晚間刊憲生效。(取自香港特區政府官網)
「港版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有關公布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6月30日晚間刊憲生效。(取自香港特區政府官網)

「港版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有關公布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6月30日晚間刊憲生效。(資料照,取自香港特區政府官網)

其次,施威全解釋,馬政府時期成立的「台灣策進會」和「香港協進會」當時目的是成立官方的交流協商平台,現在台港觀光不往來,2會功能都沒有了,卻在該會底下宣稱成立辦公室服務港人,名不正言不順,違反設立目的。

再者,施威全提到,該辦公室宣稱不只處理港民尋求政治庇護問題,還把投資服務都加進來,但台灣對港資本就當外資,和陸資不同;台灣本來就有投審會、經濟部等很多單位,甚至單一窗口在做,不必要「只是讓門面看起來好看一點」就濫竽充數。施指,本應就該針對香港走投無路的年輕人來台發展,怎麼變成只是那麼多項服務的一小部分?

廖元豪:政治庇護是當前重點,非增加大幅移民

廖元豪則稱,援助港人若要求對方要合法入境才能申請,「那根本進不來,怎麼處理?」廖指,各國如果有政治庇護制度,基本上對方的手「碰得到我國的政府機關,我們就受理」,准不准另一回事,現在只靠這樣的辦公室,等於「只做門面」,喊話政府若要幫忙就應好好做。

20200701-奔騰講堂6月30日晚間舉行「從反送中到港版國安法」座談,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出席。(潘維庭攝)
20200701-奔騰講堂6月30日晚間舉行「從反送中到港版國安法」座談,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出席。(潘維庭攝)

奔騰講堂6月30日晚間舉行「從反送中到港版國安法」座談,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出席。(潘維庭攝)

廖元豪提到,目前對香港要做的是政治庇護,不是增加大幅移民,兩事不要混為一談,台灣也不可能收幾十萬移民進來,制度可以調整,「現在民進黨在立院人數那麼多,想過什麼法就什麼法,真的想做什麼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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