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萊豬跑票慘遭黨團停權3年?關鍵曝光:有「新潮流系重量級立委」強力要求

立法院日前就萊豬議題進行表決大戰,雖然民進黨團決議一致投票,但其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人均在多數投票中棄權,民進黨團今(30)日早上開會時決議,將依照規定,黨團內部停權3年、3人均各罰款3萬元。據悉,在討論時,原本英系等友好的綠委還試圖緩頰,不過新系為主的立委們強力要求,要依照表決前討論以「最重的黨團內規處罰」,最後通過此處分。

據指出,在一早召開黨團大會時,首先由黨團紀律小組召集人周春米報告說明,在上周四萊豬表決案,總共投了192次,其中有多名綠委未一致性投票,但是大多情節甚輕,至於情節重大者,則在昨天中午紀律小組討論時,依照黨團規定的第6條、第30條、第31條做處分。據悉,遭受處分的三人,今天的黨團大會均未出席。江永昌表示,因陪同總統與行政院長參加中央於中和重大建設行程而向黨團請假。針對會議決議停權,江永昌表示,黨必須要有紀律,接受黨團所做的決議。

在會中討論時,對於罰款3萬元的做法,都無太大異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會中提醒,這是表決前就做出的決議。但對於如何送中央黨部、停權年限的部分,則是有不少立委提出意見,並且在黨團大會時表達看法。

據轉述,在黨團停權年限的部分,因為最重的處置是停權3年,也引發黨團內部的熱烈討論,有與江、劉兩人友好的綠委提議,或許可以保留,未來再另外做討論,甚至也有綠委提議,應把3年的停權年限,縮短為1、2年。

柯建銘:未來若有倒閣案,難道也要接受黨籍立委跑票

不過,此提議,遭到柯建銘反對,他說,民進黨立委楊曜在2016年召委選舉時投錯票,因為誤投自己,導致黨團錯失一名召委,遭到黨團停權1年,重大表決跑票不能夠比照辦理。隨後,柯建銘也特別提到,如果後續的總預算表決,國民黨一定提很多相關提案、附帶決議,難道跟萊豬相關的提案,還能接受立委跑票嗎?甚至如果國民黨以萊豬為由提出倒閣的話,難道大家還能接受有綠委在投票時跑票嗎?

後來,有一新系重量級立委表態並上台發言表示,當時在萊豬表決前的黨團大會討論時,眾人就有說好要用黨團內規中最重的處分,如果面對這次的跑票,如果不用最重的方式處理,是要用什麼理由向外面交代。據悉,底下也有未上台的立委喊聲「對啦,要照規定處理。」最後也因此定調,將相關跑票的綠委,處以最重的3年處分。

除此之外,對於後續處理方式,是要送中央黨部,還是中央黨部中評會的做法,會中也一度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並沒有做出定奪,就是僅有先送中央黨部,作為未來選舉提名參考,並未如昨天紀律小組的決議,送中央黨部中評會。有與會立委透露,這兩者之間的處理方式,其實是有點微妙的不同,攸關於是否就直接要以黨紀處分,或是做法還有些彈性,反正後續就是看黨中央的做法。

此外,據悉,在今日討論時,也有立委提議,在處理的時候,不如就用表決的方式;但隨即遭到其他人反對,認為黨團處理事情時,應該要以共識決為主,不該隨便表決,會讓外界做文章。另據了解,也有立委在黨團大會中提議,應將相關懲處的提案退回紀律小組進行決議就好,不該由整個黨團來進行最後的決議。有與會立委指出,這就是不想要讓黨團來「扛這個責任」,不過該提議,最後並未通過。

對於黨團的決議,民進黨中評會主委康裕成今早指出,如果立院黨團做出決議,根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後續程序如下,立院黨團將決議送中評會裁決,接著是中評會訂出開會日期,調查及裁決,最後是中評會調查的通知,應至少於開會前3天以書面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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