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保護赴疫區工作 雇主可重罰3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1/29 16:06 發稿 | 20:09 更新:新增影音 】

武漢肺炎疫情面臨嚴峻考驗,目前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累計31省市區確診破6千例, 132例死亡。即將面臨開工,有些民眾恐怕要赴中國大陸工作,但萬一前往疫區有感染風險又該怎麼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主任秘書林毓堂指出,雇主有必要提供相關的安全預防設備及措施,非不得已應避免派遣勞工前往大陸疫區,如果勞工拒絕前往,雇主強行要求又沒有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資料畫面)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資料畫面)

林毓堂在疾管署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雇主有義務提供必要的預防設備跟措施,防止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到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未依規定提供必要的預防設備跟措施,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如果是因公前往卻不幸感染武漢肺炎,依規定雇主要負起職業災害補償的部分。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三立新聞台)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三立新聞台)

另外雇主不可禁止勞工配戴口罩,因為中國大陸疫情目前還沒受到控制,勞動部呼籲雇主要以勞工的健康安全為第一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去疫區工作,可以優先考量以視訊、電傳等方式取代維持企業營運。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三立新聞台)
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陸工作又沒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圖/三立新聞台)

另外勞動部也將召開應變會議儘速研擬指引,主要針對兩大內容討論,除了包括雇主如何落實職場防疫措施,另外則是勞工如何自我保護。而未來從武漢回台勞工,如果因公赴陸疫區染病,勞動部表示目前勞保內有職業傷病認定機制,勞工如認為自己疑似染病,可就近至全省各地的職業傷病中心洽詢職業病專科醫師,勞動部將會根據指引從寬認定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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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武漢肺炎,出門戴口罩、肥皂勤洗手、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少去人多的場所、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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