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冰店遭控拒發資遣費 店家反駁

記者周寧、蕭宇志/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區一間雪花冰店以視覺系的甜點知名,卻爆出勞資糾紛。有前員工控訴,老闆明明同意留職停薪,他回店裡上班後沒多久被開除,要求資遣費卻拿不到,因為老闆說他當時算是曠職,所以沒年資,當然也沒資遣費。不過這名員工拿出對話紀錄,證明當初老闆同意留職停薪;老闆反駁,認為雙方認知差異太大。

台北東區一間網美雪花冰店遭爆拒發員工資遣費。
台北東區一間網美雪花冰店遭爆拒發員工資遣費。

珍珠奶茶雪花冰淋上煉乳,上面還有好大一球冰淇淋,甜點看起來超誘人,還吸引韓國網紅專程來吃播。

網紅韓國歐霸:「像奶蓋一樣很黏,我以為是奶油,但原本是奶酪吧。」

位在台北市東區的這間甜點店,專賣視覺系美食,吸引大批網紅來打卡,還上過美食節目,如今卻爆發勞資糾紛。

陳情民眾林先生:「8月回任狀況不佳,他不要我,他說我們這個店是小店,沒有離職單,沒有離職證明,他說辦理退保就可以算是離職。(所以你要領失業救濟也領不到?)對對對。」

林先生去年11月到網美店上班,曾獲得老闆同意,7月時留職停薪一個月。當時老闆三不五時詢問「孝子當完沒,我們很需要你」、「盡快回來,最好10日回來」,想不到回店裡上班後,他不願意配合更改上班時間,慘遭開除。

林姓員工控訴,原本應可領7萬多元工資,店家卻不認帳。
林姓員工控訴,原本應可領7萬多元工資,店家卻不認帳。

若以工作滿一年來算,預告資遣20天工資,加上未休的特休假7天工資,還有半個月資遣費,以及勞退,以林先生月薪41500元來算,可以領73624元。但老闆不認帳,認為去年7月一整個月他不是請假,而是曠職,年資重算,所以什麼都沒得領。

店家認為,林姓員工是曠職一個月。
店家認為,林姓員工是曠職一個月。

陳情民眾林先生:「他的意思就是我去啊,我去(勞工局)檢舉啊,沒差的感覺。」

網美店老闆李先生:「他那時候從7月5日就算是離職了,雙方認知的金額差別實在很大。」

但林先生還說自己明明領41500元月薪,但資方幫他保的勞保都是23800元最低基本工資,顯然是高薪低報。

律師陳育瑄:「這可能有所謂的詐欺得利罪,或者是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一個狀況。那詐欺得利罪的話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勞資調解無效,最後只能對簿公堂,網美店惹上欠薪爭議,恐怕傷了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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