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璋判刑後落跑 拘提不到將發通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自稱明太祖朱元璋後代的前台北市信光里長朱雪璋,被控與「深海閻王」王御霖等人比武時,找黑衣人襲擊並持刀砍斷王男腳筋,被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不過朱雪璋並未報到入監,台北地檢署已發出拘票,若27日深夜依舊未拘提到案,將對朱雪璋發布通緝。

朱雪璋被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但未入監,檢警已發出拘票拘提中。(圖/資料畫面)
朱雪璋被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但未入監,檢警已發出拘票拘提中。(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朱雪璋因憤恨王毓霖、蔡櫂全等人在網路上的挑釁行為,精心設局伏擊。待王男等人進入道場,便指示同夥將道場大門鎖上,強行取走王男用來直播的手機摔在地上。其妻子吳佩樺則讓埋伏的同夥入內,好與朱雪璋分持球棒、木劍等武器圍攻王男等3人。

朱雪璋另又持刀刺傷王男等人,並近距離砍向已經跪在地上的王毓霖左肩、背部及左小腿等部位,致王男左肩胛上肌、左三角肌斷裂及左腓長肌斷裂,幸好及時送醫救治。

法官認為,朱雪璋之所以上訴,無非是就原審取捨的證據、證據證明力及量刑、判決內已論斷的事項,「任憑己見」指責原審判決違法,又或單純為事實上枝節性的爭辯,不符合法定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重傷未遂部分應予駁回。

另傷害、強制罪部分,均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的罪名,一併從程序上駁回,6年有期徒刑定讞,其妻子吳佩樺則被依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了解,朱雪璋一度透過管道,向檢警表示28日會出面,只是拘票已發,27日深夜若拘提未到,28日便將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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