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判12年重刑 家屬未獲通知

四川維權人士黃琦(網路圖片)
四川維權人士黃琦(網路圖片)


2016年底被捕入獄的「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的案子,今天由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宣判,當局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以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合併判處刑期共12年。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網上發佈公告指出,7月29日上午,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琦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進行宣判,黃琦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

根據消息人士透露,這次宣判事前家屬並未獲得任何通知。在此之前,包括隋牧青、劉正清、和張贊寧等律師都曾經代理過黃琦的案子,但這些律師先後遭到當局吊銷律師執照等打壓,最後導致黃琦的案子沒有律師代理。

黃琦今年56歲,四川人,他在1999年設立「六四天網」網站,期許為無權無勢者發聲,2000年黃琦被抓,是中國最早因為網路言論而入獄的人,當局後來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黃琦5年徒刑。出獄後第二年,黃琦改組「六四天網」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後,黃琦積極參與救災,並且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再度被抓,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黃琦三年徒刑。

2016年4月6日,「六四天網」發出消息說,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已經下令,指示綿陽警方「收拾黃琦」,四川警方因此指控黃琦洩露機密。黃琦在2016年11月28日被捕後,一直零口供,並告訴公安:如果要他認罪,當局「只能得到一具屍體」。在四川綿陽看守所被超期羈押期間,黃琦遭受毆打虐待,導致腎臟病惡化,全身浮腫,申請保外就醫,多次被拒。

今年1月14日,綿陽中院開庭審理黃琦涉嫌「洩露國家祕密」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案,美國等西方國家外交官員前去參加旁聽,都遭到攔阻。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