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七期傳建商無執照就賣房 內政部:最重可罰2500萬

內政部 (資料照片)
內政部 (資料照片)


近來房市交易盛傳部分建商未取得建造執照,即利用各種手法辦理預購或潛銷行為。對此,內政部今天(27日)表示,建商未領得建造執照即有銷售或廣告等誤導消費的行為,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管理條例及公平交易法,最重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內政部將偕同各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如涉有不法,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媒體報導,台中七期重劃區有建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在網站開放預約,吸引消費者預約購屋。內政部今天會同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等相關人員,至銷售現場進行查核及蒐集相關事證,一旦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可處20萬元罰鍰;若廣告上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即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內政部提醒,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自身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的誤導,簽約前應停、看、聽,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減少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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