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商投資新規18日上路 經部提醒台商有不確定風險

中國大陸《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預定1月18日正式施行。經濟部今天(15日)提醒台商,這項辦法上路後,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業別若屬於安全審查須申報審查項目,應事前向中方提出申報,但中方對於「重要」、「關係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用語缺乏明確定義,執行面恐有高度不確定性的風險,且若有違規行為,除可能被撤除投資外,也可能被納入中方國家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懲戒,恐對台商影響甚鉅,應注意風險。

中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規定,在中國大陸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國防安全領域、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及投資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大裝備製造、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重要文化產品與服務、重要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產品與服務、重要金融服務、關鍵技術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所投資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須在投資前向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申報,受理單位為委員會政務服務大廳。

經濟部指出,《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明訂台灣投資人參照適用,因此,18日上路後,台商赴中國投資業別若屬於安全審查須申報審查項目,應事前依中國相關的安全審查程序提出申報,不過,中方在這項辦法的文字上,對於「重要」、「關係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用語仍缺乏明確定義,在實質執行上,恐存有高度不確定性之風險,且對於拒不申報、提供不實資料或隱瞞資訊、未按照附加條件投資等違規行為,除了可能被撤除投資外,還可能被納入中國國家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懲戒,一旦遭到聯合懲戒,恐對台商影響甚鉅,提醒台商應注意風險。

經濟部也提到,台商也要持續關注後續中方將頒布的相關法令如《反壟斷法》、《證券交易安全審查辦法》及相關子法對台商可能帶來的影響與風險,值得觀察。

經濟部表示,會緊盯相關局勢,包括中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施行情形及其未來新頒布的相關法令,適時通報台商管控風險;對於有意撤出中國大陸的台商,也持續協助回台投資或轉赴新南向政策國家布局;而台商在中國如有投資糾紛案件,經濟部也會提供法律諮詢及行政協處服務,與陸委會、海基會保持密切聯繫,維護台商合法投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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