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日起蘇花改開放大貨車全線通行

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觀察蘇花改路段交通狀況,並展開大貨車通車整備事宜,在與宜蘭縣及花蓮縣政府警、消、衛生等聯防單位的共同評估下,已完成所有的應變與管理準備,訂110年1月19日上午9時開放大貨車通行,開放的路段為台9線124k+400~145k+049(南澳-和平)、148k+845(和中-和仁)、154k+854~158k+195(和仁-大清水)。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蘇花路廊東澳至花蓮仍有未改善的路段(東澳-南澳、大清水-崇德),這些路段因受限道路線形,目前僅開放12.2公尺以下的大貨車通行;本次開放大貨車的路段皆須行經東澳-南澳往返宜蘭花蓮,因此蘇花改(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僅開放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並禁行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蘇花改開放大貨車通行後,平行的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將同步禁止大貨車通行,未來台9丁線除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及沿線之工廠、工地、商家或其他臨時性需求(如搬家)可申請通行證通行外,其餘穿越性之大貨車請行駛蘇花改路段;一般大貨車通行證可依「省道台9丁線大貨車行駛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證申請作業規定」申請通行證,其中自用大貨車請向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申請,營業用大貨車則向車籍所在地各區監理機關申請。 公路總局提醒大貨車駕駛人,進入蘇花改各路段時,無論有無載運貨物,皆請靠外側行駛進入地磅站檢查,檢查無疑後請依儀控號誌進入主線;行駛於蘇花改時請與前車保持100公尺安全距離並行駛左側的主線車道,禁行右側路肩(緊急空間),更禁止超速、超車、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行車前請先至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網站瞭解相關行車安全須知及各種行車管制規定,並多利用 公路總局省道即時路況系統並隨時注意收聽廣播訊息。 公路總局再提醒大貨車駕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並裝載穩妥,如是裝載易飛散之貨品,亦請依相關規定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覆蓋並應捆紮牢靠,邊緣應向下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15公分以上。公路總局宜蘭及花蓮監理站將會同警察機關常態性每月將排定班次執行監警聯稽路檢勤務,以確保行車安全。 (圖公路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