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超過百倍 連福隆教授:行政執行署成掛牌強盜

台灣在解嚴後,真的有擺脫威權走向民主法治嗎?2020年國際人權日前夕,12月9日於高雄巿議會舉辦的「落實法稅改革 搶救台灣人權」座談會上,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以基隆陳青旭案和太極門土地遭違法強行拍賣案為例指出,稅法對人民財產的處置毫無比例原則,可見台灣的稅法還停留在戒嚴時期。

連福隆表示,在德國,人性尊嚴不可侵犯,人民的房屋不可侵犯,政府處分不能超過人民財產的一半。他指出,人權是普世價值,2009年台灣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近年法院很多也以兩公約做為審判標準。但基隆陳青旭僅欠1.8萬的罰單,他價值250萬的祖厝就遭法拍賤賣,裁罰超過100倍,他痛斥,台灣的行政執行簡直是抄家滅族式的!

連福隆表示,台灣也有好的執行人員,有民眾欠費12萬,行政執行署台東分署不但没有查封他的房子,還提供他們的停車場後門讓他賣烤香腸,慢慢的還,這樣才有納稅人保護的觀念。

關於太極門假案,太極門無欠稅卻被違法強行拍賣土地。6個年度的假稅單,其中民國80及82~85年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課稅處分已在108年更正為零,卻獨漏81年度,理由是該年度稅單最高行政法院已於95年判決確定;但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及81年度綜所稅確定判決未審酌刑事判決及公告調查之贈與事實,已經說前面81年度綜所稅之確定判決及課稅處分的判決錯了,中區國稅局還堅持前面判決的法安定性,不承認錯誤,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有關太極門案81年度枉法裁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5月5日發函中區國稅局,認為該案執行應與其他年度為一致性處理,並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但行政執行署仍在109年8月21日將太極門位於苗栗的土地違法強行拍賣,流標後就直接由中區及臺北國稅局共同聲明承受,連福隆教授對此憤怒表示,執行署儼然成為掛牌強盜!

高雄市議員黃柏霖表示,台灣目前已是法治社會,惡法亦不法,希望透過修法,調整不合時宜的法令,減少冤案的再發生。

李雅慧議員余特助表示,對於真正的欠稅百億甚至上千億的財團,行政機關在執行上應該更有魄力,而不是花費很多的心力對一般民眾或攤商在幾百、幾千元的欠稅欠費上窮追猛打。他呼籲社會大眾一起關注12月19日凱道「反暴力 要人權 翻轉未來」的稅改活動(法稅改革聯盟直播),為自己、為後代子孫共同捍衛賦稅人權。

現場直播主貼紙哥(黃建豪)說,民眾有可能只是莫名收到一千、五千的執行通知,因怕麻煩、民不與官鬥的心態,就乖乖繳錢了事,但難保下次不會變成更大的稅災戶,呼籲社會大眾都應關注法稅議題,對於故意欠繳,政府當然可以依法追繳,但弱勢民眾應該給予協助,如延長繳稅期限、分期或像台東分署提供其他可行的做法等,而不是為了獎金,甚至是升遷來苛扣人民。

圖說: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指出,稅法對人民財產的處置毫無比例原則,台灣的稅法還停留在戒嚴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