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交保但助理羈押 孫大千:地院交保理由有五大矛盾

【民眾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立委趙正宇涉嫌收賄施壓營建署,北院裁定趙正宇以100萬交保,但趙的助理羈押禁見,引發外界質疑趙正宇交保的理由標準不一,台北地檢署也表示,不服交保裁定,將提起抗告。

前立委孫大千也質疑,同樣是立委涉貪,為什麼雙重標準?地院法官是糊塗了嗎?

孫大千分析,趙正宇和徐永明裁定交保理由中的五個矛盾:

第一,羈押禁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串供,和徐永明是否是期約收賄根本沒有關係。難道期約收賄就沒有串供和滅證的疑慮嗎?

第二,既然審理法官是以「涉案人數眾多且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有相當之影響力。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為理由,裁定羈押其他涉案立委,為什麼就不適用於趙正宇和徐永明呢?

第三,行賄廠商既然已經裁定交保,如果再把涉嫌收賄的趙正宇縱放出去,難道不擔心雙方可以透過私下管道勾串證詞嗎?

第四,其他涉案立委不分主從,一律羈押禁見,為什麼偏偏獨厚趙正宇,認定只需將辦公室主任收押,立委本人可以交保呢?

第五,趙正宇和徐永明兩人並無當庭認罪,而是各自提出荒謬理由,企圖矇混過關,兩人交保後,難道不會用盡洪荒之力,偽造證據,尋找人頭,串證圓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