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3/17起預定買回20,000張,區間價10.00~16.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14)龍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666,01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17~109/05/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第十二次106/03/09-106/05/05共5,481仟股(已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六次、第九次、第十一次及第十二次。
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屆第十四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本)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點15分
地 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9樓會議室。
出席董事:邵明斌、楊貴雄(獨立董事)、寧國輝(獨立董事)、張承中(獨立董事)、劉煌
基、林國興、林桂馨。
列席人員:林尚良(副總)、王秀桂(稽核副理)、施博元(經理)、陳君如(副理) 。
主席:邵明斌 記錄:陳三丰
宣佈開會:出席董事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布開會。

一、報告事項:第一案 (略)
二、承認與討論事項
第一 財務處提案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執行第十三次庫藏股之機制,詳如說明,謹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執行庫藏股機制,預計買回20,000仟股,說明如下:
執行期間自109年3月17日至109年5月16日止,買回價格區間為10元至16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二、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規定得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320,000仟元。計算如下:(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報為準)。庫藏股票買回總金額上限為A+B-C-D
A.保留盈餘:包括法定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
B.已實現資本公積:處分資產之溢價收入+受領贈與之所得。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
D.主管機關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4,557,276+108,743-0-0=4,666,019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3月17日起至109年5月16日止;預計買回20,000仟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之4.94%。
5. 預計買回之區間價格:10元至16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6. 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7.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零仟股。
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第十二次106/03/09-106/05/05共5,481仟股(已註銷)
9.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六次、第九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
故未執行完畢。
1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記錄 : 詳本次董事會議紀錄。
1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請參閱本議事錄第4頁。
1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請參閱本議事錄第5至第6頁。
1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之規定,公司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其股份者,其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在公司買回股份期間內,不得賣出。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政府或法人身分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並指派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時,該自然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均適用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之規定。
五、謹提請 審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於當日上午10時21分散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公司董事會依規定,聲明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決議,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資本運作,尚屬合理。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區間尚屬合理,價格區間對財務狀況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