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荃:公司董事長因安揚案於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訴訟案件獲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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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3)瀚荃-公告本公司董事長因安揚案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訴訟案件判決無罪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董事長楊超群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金重訴字第11號。
4.事實發生日:108/11/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就本公司董事長因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一審判決。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案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認為本公司董事長楊超群先生於安揚案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行為,而於105年9月26日起訴,本案於民國108年11月22日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董事長楊超群先生無罪。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