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業足球夢」之16 足球產業潤滑劑在經紀人

 

前言:

中華足協改組很快兩週年過去了,從國民政府遷台開拓足球發展逾70年了,至今,我們的男女國家隊依然在亞洲列強競爭「門檻」之外掙扎,很多關心足運的人都質疑現有領導班子如何挽救台灣的足球運動?再問發哥也非三言兩語可說清楚,但基本方向應先認清兩大重點:「全力執行基礎紮根與實現職業化帶動國家隊的實力提升」。這方面的投資需要堅持長期規畫與努力,一定要用對人,走在對的方向用心跟進。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要向證實已成功者學習,是努力攀上成功者應該多借鏡的對象,也未必要求遠取經,再次強調今天日本足球夢想的實現,可是歷經多少歲月的規劃與努力執行而成,拿日本的足球維新成功,他們不會急功近利,改造工程啟動時,先把重點放在其國內足球體制與賽制的完善,更致力推動大規模的青少年培訓計畫,進而成功步入轟動亞洲的日本職業足球聯賽,經職業水準的洗禮與帶動下,自然而然促使國家隊戰力提升,成為亞洲最具與歐美強隊對抗的國家。

 

挽救我們的足球,直說就是要讓踢球人有前途過好生活,就得落實向下紮根(即青訓)並向上開花(實現職業化)結果,話說到這裡,圈內貴人多忘事,發哥只好老調重彈再闢系列專題連載,重新推出「台灣職業足球夢」系列,從多方角度探究大家最感興趣的台灣足球職業化問題,究竟該如何堅實地邁出去。

 

足球產業潤滑劑在經紀人

 

足球產業的形成和發展也離不開經紀機構和經紀人,沒有他們,機器運轉不起來。這裡所說的是廣義上的經紀人,即不僅包括各種各樣的仲介人、比賽承辦人,更重要的還包括各級足球管理機構(各國足協、各大洲足聯和國際足總)。

 

足球管理機構在足球運動的普及性、規範性和權威性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們在籌集資金、舉辦各種比賽、推廣普及足球運動、培訓人才方面必須投入大量的工作。

 

狹義上的經紀人是指那些有關足球產業各種交易的仲介人,這些經紀人一種是經營範圍極廣,年營業額達數億美元的經營機構,如遍及各洲的國際管理組織;另一種是專門從事球員交易的公司或個人。

 

足球經紀人是指一名自然人,以獲取傭金為目的,在規程允許的範圍內向俱樂部介紹球員進行簽約或續約,或者介紹兩家俱樂部簽訂轉會合同。

 

在職業足球發達的歐美地區,足球經紀人的作用已經成為了俱樂部和球員之間不可或缺的橋樑和樞紐。包括C羅這樣的世界巨星,加盟皇馬都是通過自己的經紀人進行聯繫運作。

 

作為足球經紀人,一般會享有較高年收入。他的傭金根據國際慣例,是抽取球員合同金額的5%-20%,對於球員在廣告、經營等方面的商業收入,經紀人可從中獲取10%-20%的傭金。

 

對於國際足球管理機構的經紀組織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已被廣泛認可;而另一種是專門從事球員交易的小公司或個人,這種經紀人則常常被視為介乎走狗與貪婪分子之間的東西,受到「官方」的窮追猛打。

 

後一種經紀人靠抽取球員轉會的傭金過日子,所以不斷慫恿球員跳槽,而且價碼愈高愈好,有一段時期以來,國際足總和歐洲各國足協為了維護職業俱樂部和職業球員的利益,對這些人連施重手,但收效甚微,原因是職業球員甘願受剝削。後來才有比利時球員波斯曼抗爭成功,換來約滿後自由轉會免付轉會費的自由。

 

整個來說,在足球產業中,經紀人無所不在,而且異常活躍,反而形成了離開他們,足球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產業似的,基於此國際足總和各國足協為了維護職業俱樂部和職業球員的利益,當然理當立法約束其操縱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