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遺失物送警局竟被當竊盜犯 網嘆:難怪大家越來越冷漠

隨手做善事,沒想到卻惹來一身腥!一名男網友在PTT的Gossiping板上問卦「撿到遺失物被當竊盜犯該怎麼辦?」網友smilecccpk在8月8日半夜11點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撿到一台筆電跟隨身硬碟,當場打電話報警110,南科分隊請原PO把東西帶去警局。

隔天原PO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因為失主當初報警是報竊盜,好心把東西拿過去分隊的原PO變成犯罪嫌疑人。原PO說,從偵查筆錄到出庭到最後不起訴處分,失主連個致歉等等都沒有。光是為了這件事情,請了三四次假,跑了兩三次警局、出庭,真的讓人很不開心。

原PO後來得到不起訴處分,請員警撥電話給對方。原PO說,真的只是為了一口氣,所以就跟對方主張百分之十的拾獲物主張,對話過程對方一整個就是不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甚至還說關他什麼事情。

原PO說,就算摒除這中間因為你的關係而使我必須要請假、被扣薪水等的事情不提,至少現在不起訴處分了,還是可以主張10%的價金報酬。原PO表示,對方開始跳針怎麼認定價值,反正就是不願意道歉也不願意道謝,所以最後電話講到底就是繼續法院見。

原PO憤怒的表示,我決定以後路上就算有人掉東西、掉錢、掉皮包,也絕對不會再雞婆好心主動去撿起來,甚至是報警等等事情。我也會教育我的小孩子以後絕對不要這樣做,因為失去的人,連一聲謝謝也不會說,甚至還會讓你惹禍上身,讓你惹上一堆麻煩事!

其他網友都紛紛安慰、為原PO報不平,「拍拍!好人會有好報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網路之前不是有人亂教遺失要告竊盜警察才會理」、「我遇過最好的是我的員工證掉了,有人幫我送回公司..但我要去謝謝他時,警衛已經幫我收了,人走了沒看到人。」、「就是有這種人存在,人與人之間才沒有信任。」、「難怪大家越來越冷漠,就是因為這樣」。

也有網友說,「老實說本來就不該去撿,失主大部分會回現場找」、「你不撿,我不撿,失主發現不見原路去找,才可能找回失物~」。(劉奕/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