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拉法葉艦案 追討佣金90億

【時報-台北電】喧騰多年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餘美元,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3億1253萬9913.44美元(約台幣90.3億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已針對確定沒收的美金3億多元部分,由法務部透過外交部正式向瑞士等國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返還。 這是繼瑞士2015年4月返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佣金3500萬美元(約台幣11億元)後,台灣第二次向瑞士提司法互助,請求返還拉法葉艦佣金。 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是台灣最大的軍購醜聞。1991年海軍以「光華二號」計畫向法國湯姆笙公司購買6艘拉法葉艦,合約訂有「排佣條款」,但湯姆笙為促成軍購案成功,透過軍火商汪傳浦、中間人艾德門‧關等人分別行賄台灣、大陸及法國黨政軍高層。 拉法葉艦案疑造成前海總武獲室上校尹清楓死亡,法國方面亦有6名軍購案關係人不明死亡,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上任後,強調此案「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成立特調小組偵辦,曾傳喚前總統李登輝、前參謀總長郝柏村作證。汪傳浦2015年病逝於倫敦,目前汪妻葉秀貞、長子汪家興因涉洗錢罪遭通緝。 最高檢自2001年12月起陸續向瑞士、列支敦士登、奧地利、英屬澤西島、盧森堡、英屬曼島請求凍結61個帳戶資金。2016年7月1日,特偵組於刑法有關沒收新制上路首日,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汪妻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 北院翌年7月裁定沒收汪家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部分予以駁回。北檢與汪家均提抗告。2018年11月高院裁定沒收9億5332萬4920.6美元。 最高法院去年裁准沒收3億多美元確定,其餘6億餘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據了解,由於拉法葉艦案追訴權時效,部分將在2023、2024年屆滿,因此檢方有時間上的壓力。 北檢9月底以司法互助請求書、確定判決英、法文譯本,行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後,法務部透過外交部在本月正式向瑞士司法部提起司法互助請求返還。依瑞士法律,汪家依法可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異議,可上訴至瑞士最高法院,我方將在當地聘請律師協助追償。等司法程序完畢,瑞士聯邦檢察官就會將錢變價匯返台灣。(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