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嘉》不給新執照就是破壞「新聞自由」?

羅文嘉》不給新執照就是破壞「新聞自由」?
羅文嘉》不給新執照就是破壞「新聞自由」?

朋友轉來以下截圖,我問這是啥?他說黃國昌公佈旺中蔡衍明,在內部群組指示各種議題的新聞處理。其實這些都可想而知,只是剛好前兩天蔡董公開在聽證會上說:他絕不干預中天與中時的新聞處理。

根據貼文指出,截圖中的蔡明剛就是蔡衍明,至於其他人員與指示事件皆歷歷可尋。光憑這點,NCC足以不再給予中天新執照。至於截圖中蔡董指示,因為我說旺中集團接受中國政府巨額補助堪稱「紅媒」,乃要求所屬媒體「大批羅文嘉」。

那麼就讓我們看到底旺中集團拿了老共多少錢?以下是蘋果日報當時根據香港交易所資料報導:

香港交易所公布的旺旺中國2017/2018年財報,在當年度的「其他所得」項下,有一筆政府補助金達人民幣4.77億元。財報稱:「政府補助金指從各政府機構收到的補貼收入,作為給予本集團在中國若干附屬公司的獎勵。」

旺旺中國2007至2018年財報顯示,旺旺中國近11年領取中國大陸政府補助金約新台幣152.6億元。

蔡董堅稱旺旺中國與中天電視台股東結構不同,所以不能污衊抹紅。因此他在公聽會上必須大言不慚辯稱:他始終維護新聞自由,從來不干預新聞。

證據顯示,做為集團大老闆,十一年來,他一手拿老共近152.6億元,一手幾乎無事不指示,新聞要怎麼做,批誰打誰、挺誰拱誰,九二共識要如何,兩岸一家親要如何,無處不呼應老共政治主張,去年跟柯文哲互嗆時,還主動承認自己跟國台辦的關係與政治共識。

我支持新聞自由,但我不會傻傻認為支持中天可以再拿新執照叫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屬於新聞媒體享有的言論自由。中天是中共獨裁集團的宣傳體,不是台灣民主社會的新聞媒體。

況且,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很清楚,執照有效期六年,不是一次拿到、萬年享有,執照到期本來就歸零,想要再拿新照也要符合法律規範,不僅程序與內容要合法,取得新照的正當性與社會說服性,還有新聞專業性都要接受嚴格檢驗。

如果視執照為禁臠,違反新聞專業,綁架新聞工作者,為所欲為。同時毫不遮掩做敵國宣傳機器,也不想想對岸一天到晚用飛機飛彈恐嚇我們。至於堂而皇之用公司組成手法,接受敵國鉅額補助「152億」,就更不在話下了。

然後這時說,你們一定要再給我新執照,否則就是破壞新聞自由。哀哉!

作者為民進黨前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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