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依違反公平競爭起訴 Google

但要有結果恐怕是幾年後的事了。

Sundar Pichai
Sundar Pichai

一如預料地,美國司法部趕在了美國大選前夕,依違反公平競爭罪嫌,起訴了 Google。Google 主要是被認定在搜尋與搜尋相關的廣告兩方面有著不公平的獨佔行為,但同時司法部也對 Google 在 Android 系統方面的做法頗有微詞,認為 Google 強迫手機商預載 Google 的軟體,並設定 Google 為預設的搜尋引擎。

在訴狀中,司法部認定 Google 每年都付給 Apple、LG、Motorola、Samsung 等手機製造商,AT&T、T-mobile、Verizon 等電信商,及 Mozilla、Opera、UCWeb 等瀏覽器軟體公司「數以十億美元計」的金額,來確保自己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並且阻止他們與 Google 的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Google 一方則是完全否認司法部的指控,表示人們之所以使用 Google 搜尋是源自於自由的選擇,並未被強迫,也不是因為 Google 使手段不讓其他競爭者出頭。Google 雖然控制著 Android 和 Chrome,但依然受制於可以自由決定預設搜尋引擎的蘋果及自行客制化軟體的電信商及手機商。

華爾街日報報導,當前的第一階段是要先能證明 Google 確實有罪,因此司法部尚未提出具體的罰則,要等到訴案再進展一段時間才會提出。可能的處罰包括罰金、限制或拆分 Google 的搜尋和廣告業務。現在談具體的做法還太早了些,整個訴案要塵埃落定恐怕還有好幾年的路要走。這是自 1998 年司法部控告微軟以 Windows 的獨佔地位推動自家軟體(例如 IE)以來最大的反競爭訴案,當年原本法官是要求微軟一分為二,但後來在 2001 年以微軟上訴成功收尾。此番司法部狀告 Google,也有引用當年的案例。

不過和當年相比,Google 確實是比較難說有故意反競爭的行為,特別是在搜尋這塊,也蠻難說 Google 有什麼「競爭者」,就算是微軟的努力,只頂多只能將 Bing 拉到約 6% 的市佔率,和 Google 的 87%相比,連尾數都不到。再者,硬在選舉前提出,難免會被視為有選舉上的考量,而且很容易就改弦易轍 —— 如果下任總統換人當的話,司法部內部的領導也勢必要隨之換人,是否會這麼重視 Google 的案件,也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