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南國土計畫通過 農業縣拚發展 盼新增產業用地帶動人口止跌回升

雲嘉南國土計畫通過 農業縣拚發展 盼新增產業用地帶動人口止跌回升

2020年08月26日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孫文臨、黃丞毅、吳宜靜報導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孫文臨、黃丞毅、吳宜靜報導

嘉南平原北起濁水溪南至二仁溪,為台灣最大的平原,也是台灣本島最早開發的地區,明鄭時期在此屯墾,日治時期建嘉南大圳,讓嘉南平原成為「台灣的穀倉」,台南、雲林、嘉義至今仍是台灣農耕土地面積前三名的縣市。

雲嘉南以農業為主,卻面臨人口外移,總人口數近年來持續下降,內政部昨(25日)審查雲林、嘉義、台南三縣市國土計畫草案,三縣市都期盼透過產業發展,讓人口止跌回升,台南市及嘉義縣預估2036年的計畫人口要成長12萬人及5萬人,而雲林則估人口持平。

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同意三縣市的國土計畫草案規劃,仍要求台南市必須檢討現有都市計畫的計畫人口過高;嘉義縣提出新增東石鄉、番路鄉、竹崎鄉等多個城鄉發展區,則因缺乏具體規劃改列為未來發展地區;雲林縣針對地層下陷問題,於高鐵沿線劃設全國唯一一處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雖然水利署代表有不同意見,仍照原案通過。

台南市:都市人口採分階段調整 市府允諾將文化納入鄉村規劃

台南市目前人口為188萬人,國土計畫(草案)將2036年計畫人口設定為200萬人,其中都市計畫區人口162萬人;非都市計畫區人口38萬人。

在小組審查時,其都市計畫區現行計畫人口預計從231萬人修正至162萬人,差距甚大而遭委員質疑,因此大會時重新檢討人口分派指導原則。台南市府採分階段調整方式,將優先檢討人口達成率未達五成的都市計畫區。內政部營建署綜計組組長林秉勳則建議,應將分階段調整都市計畫區人口的施行方法,清楚寫入草案當中。

非都市人口將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維持現況38萬人,並適度保留未來發展空間。委員劉曜華指出,目前鄉村人口嚴重流失,要讓非都市人口維持在38萬這個數字頗有難度,規劃時程應更為具體。建議應將人口數字改寫為更彈性的區間,「像是35+3。」保留未來發展空間。

委員曾憲嫻則強調台南的文化潛力與重要性,若將文化發展納入城市定位中,往後會讓相關部門更好著力。委員郭城孟也提到,若要符合「台南宜居城」這樣的理念,人文、生態都應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台南市府允諾刪除鄉村地區人口「維持現狀」字眼,並將文化發展寫入國土計畫草案中,同時修正檢討草案內容,全案修正通過。

嘉義縣:以產業園區帶動人口與住商發展 仍待地方務實調整

嘉義縣長期呈現人口負成長以及人口老化,嘉義縣國土計畫(草案)的2036年計畫人口卻從50萬成長到55萬,今年3月內政部小組審查時,曾建議縣政府務實調降計畫人口,並重新評估產業園區預估帶動人口和住商使用的成長動能。

然而,嘉義縣仍維持計畫人口要增加5萬人,並因應人口成長規劃 208 公頃住商用地。委員鄭安廷提醒,嘉義人口從80餘萬持續下降到50萬,台灣整體人口也在下降,要務實面對人口不太可能增加的狀況。

在小組審查中受到關切的產業園區和都市計畫,屬於城鄉發展地區第二賴之三(城鄉2-3),面積從原計畫的1185公頃,微幅調降至1132公頃,其中包含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南靖農場工業園區和公館農場工業園區。

對此,農委會代表認為,嘉義縣政府不應全數依賴產業吸引人口。委員劉俊秀也表示,「發展產業不一定要用人口來看這件事情,農業縣和觀光也可以。」認為讓年輕人從事精緻農業、有機農業,就不一定需要往工業化、產業園區的方向走。

最終國審委員會雖同意嘉義縣國土計畫對產業園區的規劃,但水上鄉整併都市計畫、擴大林鎮擴大都市計畫、東石鄉新訂都市計畫、番路鄉新訂都市計畫、竹崎鄉灣橋地區新訂都市計畫等,皆因缺乏具體規畫內容,建議維持使用現況,改列未來發展地區。

雲林縣:麥寮特定區大砍2955公頃 全國唯一國土復育促進區

雲林縣國土計畫(草案)的計畫人口相對務實,估計2036年將略減6000人,然而原規劃的城鄉2-3卻要開發4833公頃土地,作為未來產業與住商發展之用,遭專案小組質疑開發面積超過實際需求,特別是高達3155公頃的新訂麥寮特定區。

雲林縣府表示,既有麥寮都市計畫區人口發展率達119%,且麥寮工業區已100%飽和,有開發必要,但會改為分期分區開發,大幅縮減剩200公頃,其餘2955公頃將改列農業發展地區第2類,並劃為未來發展地區。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處長林長造說,這是由縣長張麗善親自主持會議拍板,「已經是我們的底線」。

另外,擴大虎尾都市計畫維持473公頃,擴大斗六都市計畫則由149公頃增加到255公頃。考量兩案面積均超過200公頃,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決議,請雲林縣政府評估周邊都市計畫住宅區及商業區發展率,應優先利用都市計畫農業區,如仍有開發需求,再就實際需求範圍劃設為城鄉2-3,否則應改劃為未來發展地區。

此外,雲林縣針對沿海地層下陷問題,於高鐵沿線劃設全國18縣市中唯一的「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水利署代表多次強調,近年來地層下陷已有減緩,無具體的劃設必要。

最終國審委員會仍保留「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林秉勳解釋,縣市政府劃設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建議」後,須交給主管機關進行評估,若評估後確實有復育必要,須提出國土復育促進計畫。本案復育工作涉及經濟部、交通部及農委會等,涉及跨部會議題,故同意將該處列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後續由主管機關進行評估。

《國土法》規定,18縣市國土計畫須於明年4月底前完成公告。目前為止,已經有14個縣市通過審查,僅剩下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遭退回的澎湖縣四縣市尚未通過。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系列報導

-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 專題報導總整理 (18縣市審查進度彙整)

- QA一次看懂:你該知道的縣市國土計畫 【縣市國土計畫】小組審查報導

- 【台南市國土計畫】番仔寮暫列農區 未登記工廠清查速度優 補件後送大會

- 【嘉義縣國土計畫】人口減、觀光盛 納產業園區與重大建設 草案修正後送大會

- 【雲林縣國土計畫】倡農業權入憲 「農創產業區」劃入未來發展引討論

-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含更新後的縣市國土計畫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