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肯定林務局野溪治理落實「生態友善機制」與公民參與

專訪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肯定林務局野溪治理落實「生態友善機制」與公民參與

2020年08月04日 轉載自台灣林業雙月刊;文:汪文豪 轉載自台灣林業雙月刊;文:汪文豪

前言:

2015年9月,聯合國的永續發展會議(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mmit)發表「里約宣言」,通過了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研擬17項目永續發展目標,強調在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等三大面向之下,開展積極的行動方案,以致力達成人類與地球共榮的未來藍圖。

其中,永續發展目標第15項特別強調,為保護、維護及促進領地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永續地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希望到2020年,根據國際協議規定的義務,保護、恢復和可持續利用陸地和內陸的淡水生態系統及其服務,特別是森林、濕地、山麓和旱地。

於此同時,林務局及所屬各林區管理處統整過去在水庫集水區辦理治理工程、生態保育及造林業務推動生態檢核的經驗,積極於國有林相關治理工程納入環境友善考量,可謂與聯合國永續發展議程的目標與要求不謀而合。

此外,2018年林務局委託林業試驗所執行「台灣森林生態系服務價值評估」調查計畫顯示,初步評估2016年森林生態系提供的服務價值將近7500億元,占 GDP 的比例約為4.28%,平均每公頃森林生態系可提供的服務價值約40萬元,而民眾對於森林生態系提供的服務價值認為最重要的前三名,分別是水土保持、調節氣候與碳吸存。

森林生態系提供的服務價值對GDP佔比或許不顯著,但民眾心中認知森林守護環境功能的意義與重要性,遠高於GDP呈現的數字,尤其近年極端氣候帶來「短延時強降雨」的頻率越來越高,衝擊森林生態系而致災的機會也益加頻繁。

因此,在國有林施作防災治理工程執行生態檢核的過程中,如何透過公民參與的機制齊聚在地居民、關心環境的生態保育團體代表、生態評估人員、工程規劃設計公司與施工廠商,進行跨專業領域的溝通與磨合,以回應民眾對森林生態系服務價值的關注,就顯得重要。

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長期投入國內環保運動,對林務局推動國有林事業區範圍內之野溪治理工程,能全面實施「生態友善機制」並納入公民參與,抱持正面肯定的態度。他期許「生態友善機制」除了能內化為林務局施政的核心價值,成為各個員工的工作理念,對外也能成為其他政府單位執行公共工程參考仿效的對象。

至於要如何推動深化生態友善工程機制?本文專訪林子淩,以第一人稱摘要整理的方式呈現:

我身為環保社會運動者,肯定林務局執行國有林治理工程時,以正面積極態度落實生態檢核制度。過去林務局與環境運動者、保育團體常處於對立面,近年來不但關係改善,以對話合作替代對立衝突推動「生態友善機制」,成效也做得比其他公部門的保育單位好。 公民參與,生態友善機制的核心價值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因為運作「生態友善機制」核心價值是公民參與。過去政府單位面對民眾溝通,時常緊閉大門,但這次林務局開了個門縫,在工程開始前或是細部計畫還沒有出來前,就知道找民眾進行溝通。這跟其他工程單位規劃好要開始施作,甚至在工程進行中或是完工後,才被民眾發現有問題而引發爭吵與衝突的情形,非常不同。

我觀察林務局推動「生態友善機制」初期,免不了會面臨內部同仁的抗拒聲音,主要是內部同仁對這項業務不熟悉;再者,因為規劃單位、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對生態友善機制都不熟,又增加那麼多生態檢核機制的步驟,不僅造成工期延宕,預算成本也會增加,會覺得根本是找麻煩。雖然推動過程遇到這些挑戰,業務同仁也一一面對去克服。

這兩年推動「生態友善機制」下來,我覺得林務局與各林管處負責治理工程的同仁打破大眾對工程單位的刻板印象,而且也持續精進調整。相對於林務局推動「生態友善機制」的決心與勇氣,公民團體對於生態檢核的運作也需要再認識。過去大家習慣發現問題後才來吵,但現在有生態檢核機制讓各方在治理工程施作前參與發聲,公民團體對生態友善機制的運作是否也追上腳步進行了解? 利用社區林業深化工程生態檢核觀念教育

雖然在所有公部門當中,林務局推動生態檢核機制的步伐較為前進,仍有許多進步成長的空間。除了集水區治理組,其他如保育組、森林育樂組、林政組等單位對於「生態友善機制」的內涵是否清楚?是否內化為林務局施政的核心價值?跨業務單位要如何針對「生態友善機制」進行合作?

建議林務局內部可以透過一系列教育訓練課程,讓員工了解生態友善機制的運作,對外針對公民參與,透過階段性的推動,逐漸將溝通的大門敞開,做法可以扎實一些,不必強求一步到位。推動公民參與不是說政府把門打開了就好,因為這也涉及對民眾的再教育,如果民眾對於生態檢核的運作與理念不了解,反而會給同仁推動「生態友善機制」時,帶來更大的抗拒。

至於如何進行民眾教育?我認為將社區林業沿用在「生態友善機制」的推廣,是可以思考的方向。過去林務局透過社區林業與在地居民及社區組織,建立高度的合作與信任關係,如果將生態友善機制透過社區林業的脈絡連結在地居民與社區組織,不僅可將民眾溝通與公民參與的部分做得更扎實,相信在推動治理工程生態檢核的成效上,林務局將會是政府各公部門中走在最前端的。

林務局所轄的國有林班地與保護區多是生態敏感地帶,也與國家公園、原住民保留地、國有財產署等單位管理的土地重疊度高,如果林務局在所轄區域的治理工程能落實「生態友善機制」,不但能夠將這樣的理念推廣到其他部會,成為公部門的典範,也相信對台灣環境敏感土地的守護可以有更嚴謹的把關。

※ 本文轉載自台灣林業雙月刊六月號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