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國土過關】台東縣:聰明轉型均衡城鄉建設 未來發展0公頃

【縣市國土過關】台東縣:聰明轉型均衡城鄉建設 未來發展0公頃

2020年07月28日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孫文臨報導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孫文臨報導 編按:預計明年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已進入最後階段,內政部正進行全國18縣市的分批審議大會,第三批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已在7月21日審議完成,全數通過(點此見會議報導)。《環境資訊中心》秉持第一線採訪,除大會報導外,還將針對縣市特色、會議上的爭點與計畫全貌,為讀者帶來單一縣市的盤點和總結。

後疫情時代國內旅遊興盛,台東縣的蘭嶼、綠島更是人山人海。過去10年,每年約514萬旅客造訪台東縣,比現居人口21萬人高出許多。台東縣國土計畫草案估計,2036年的觀光人口將達1946萬人,因此規劃三座綠能發電廠、供水系統、重啟焚化爐來確保環境容受力。

台東全縣97%為環境敏感地區,實際可發展用地僅約3%,卻有近一半的人口散佈於山野、海濱等鄉村地區,為降低城鄉發展差異、解決鄉村地區公共建設不足等問題,《台東縣國土計畫(草案)》界定可發展地區與環境保護地區,導入聰明轉型(Smart Shrinking)概念,並透過保育自然資源帶動旅遊產業,將台東打造成永續觀光的國際宜居城市。

觀光人口三級跳 公共基礎建設引導非都人口往城鄉發展區

台東縣現有(2019年)人口21.8萬,受到少子化及人口外移等因素影響,預估2036年人口將下降萬餘人,約20.7萬人。觀光人口卻高速成長,到2036年尖峰日觀光人口將達18萬人次,目標年活動人口達38.9萬,為提高環境容受力,須強化水電資源及廢棄物去化管道,規劃興建關山大圳小水力發電廠、知本太陽光電場、綠島地熱示範發電廠等三處綠能發電廠。

此外,台東縣公有垃圾掩埋場僅餘一到兩年的掩埋使用量,雖然會持續推動垃圾減量,未來目標年廢棄物處理容受力仍不足以負荷所需,且蘭嶼、綠島地區的廢棄物掩埋場皆已達飽和,需將垃圾轉運至本島處理,有待台東焚化廠重啟,減緩掩埋場容受力短缺狀況。

台東縣目前可供水人數約34.8 萬人,將不足以供應目標年活動人口,將會依東部地區永續發展方案抽取地下水,並將漏水率由25%降低至12%~15%,以達目標年人口供水量。蘭嶼鄉是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最低的鄉鎮,自來水供水系統,僅足以供水給3300人,因此需要適當建置供水系統。

台東縣的陸域面積約35萬公頃,海域面積則高達111萬公頃,其中97%的陸域面積為環境敏感地區。根據縣府盤點,台東縣的非都市計畫土地佔總體陸域面積97.5%,卻有將近一半的人口(9.8萬)居住在非都區,導致城鄉發展失序、非都土地聚落蔓延。

《台東縣國土計畫(草案)》據此提出「全縣聰明轉型(Smart Shrinking)模式」,將未來發展導引到城鄉發展地區中,希望將都市計畫人口從55%,提高到60%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空間發展則提出「台東多元發展區」、「海岸景觀休憩區」、「縱谷生產體驗區」、「南迴原鄉特色區」、「離島觀光文化區」五大區域。

台東縣政府指出,目前規劃的住宅用地、產業用地仍有利用空間。因此,除知本溪出海口的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知本濕地的光電場、大武漁港旁城鎮之心南迴驛、小野柳風景特定區等四個經中央核定的建設計畫、309公頃之外,無額外新增住商及產業用地。 台東縣小組審查(2020.04.08): 【台東縣國土計畫】96%為環境敏感地 好山好水引人潮 觀光成未來發展課題 台東縣進入縣市國土大會(2020.07.22): 宜花東國土計畫通過 短期發展滿足觀光、住商需求 長期規劃不同調

住商、產業用地及未來發展地區0新增 健全公共建設成首要任務

《台東縣國土計畫(草案)》從國審小組到大會,活動人口的推估一直備受討論,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不少委員表示,雖然尊重地方政府的估算,但18萬人口的數量可能有所高估,交通部代表更直言「每年近2000萬是很高的觀光人口。」擔心以此人口推算公共建設需求,可能會導致評估錯誤。

此外,草案中的未來發展地區上兩次皆維持0公頃。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秉勳就提醒,國土計畫的規劃希望發揮上位計劃的指導原則,為未來土地利用、空間整體發展規劃方向,若沒有中長期的未來發展地區,將來相關建設計畫會有區位無法承接的問題,建議台東縣政府仍須思考,並適時提出中長期的未來發展地區

台東縣政府表示,考量近年台東縣除綠島及蘭嶼外,其餘鄉鎮人口呈負成長趨勢,未來城鄉發展應以既有都市計畫地區為優先區位,避免浪費公共資源,促進土地資源再利用。倘若有新增城鄉發展需求,國土計畫也有原則性指導,應以火車站及其周邊為主要發展範圍,另於非城鄉發展地區申請容許使用項目應擇定適當區位,促進資源整合及本縣國土有序利用。

此外,台東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為原住民,且比例仍持續增加,針對台東縣183個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及海域之使用管制,應考量原住民族特有慣俗,調查各部落居住、農耕、公共設施及殯葬等土地利用需求,依《原基法》21 條及全國國土計畫指導,透過下階段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明確各部落範圍與研擬合宜原住民土地的使用管制規則。

《國土法》規定,18縣市國土計畫須於明年4月底前完成公告。北部及東部九縣市均已過關,可望提早完成。下一階段,就是依縣市國土計畫的規畫劃設每一塊土地的功能分區。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系列報導

-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 專題報導總整理 (18縣市專案小組報導彙整)

- QA一次看懂:你該知道的縣市國土計畫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含更新後的縣市國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