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殺雞儆猴!泰65歲公務員冒犯王室囚逾43年 史上最重刑罰

65 歲泰國女公務員發布批評皇室音檔被判入獄 43 年。(圖/達志/美聯社)
65 歲泰國女公務員發布批評皇室音檔被判入獄 43 年。(圖/達志/美聯社)

泰國對於王室議題向來都是嚴肅以待,甚至訂定了不得「冒犯君主罪」(lesemajeste),只要有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到泰王,最高可判處監禁。根據泰國法律權利團體指出,一名在政府任職逾40年的女公務員因觸犯《刑法》第112條,即俗稱的「冒犯君主罪」,19日被刑事法庭判處監禁87年,由於她認罪刑期獲減半,但仍然是歷年來判刑最重的。

  安善因批評泰國王室,被判刑43年。(圖/達志/美聯社)
安善因批評泰國王室,被判刑43年。(圖/達志/美聯社)

據《CNN》報導,泰國曼谷刑事法院裁定這名女公務員安善(Anchan Preelert)觸反冒犯君主罪,她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以多個假名在Facebook及YouTube等社交平台,上傳批評王室及侮辱泰王的音檔。


由於65 歲的安善是公務員,案件原本安排在軍事法庭審訊,但她擔心判刑會很重,所以一直不認罪,並求情指若在刑事法庭審理會認罪。報導稱,為了保護她的家人,安善坦承犯下29項冒犯君主罪而被判處監禁87年,安善被警方拘捕時還有一年就退休,她擔心認罪後會失去在政府工作的退休俸。

泰國刑法第112條通常被解釋為包括對君主制度的任何批評。(圖/達志/美聯社)
泰國刑法第112條通常被解釋為包括對君主制度的任何批評。(圖/達志/美聯社)

不過據追蹤泰國王室誹謗案件的泰國人權律師團體(Thai Lawyers forHuman Rights Group)表示,由於安善主動認罪,法院將她的刑期減半,判她入獄43年零6個月。根據冒犯君主法,先前最重判決是在2017年對一名男子判處35年徒刑。

泰國刑法第112條從表面上看來,是要保護王室免受誹謗、侮辱或威脅,但通常被解釋為包括對君主制度的任何批評。另外根據人權觀察組織研究人員帕蘇克(Sunai Phasuk)認為,這次判決是泰國政府希望製造寒蟬效應,打壓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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