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文創團隊智財大哉問 學界實務界傾囊相授來解惑

校園文創團隊投入創作時,除了絞盡腦汁創作好作品外,還會遇到各式各樣的文創智財相關問題。例如,為了保護自己的作品,應如何運用智慧財產權保護與智慧財產權管理?擔心抄襲或被抄襲,要如何自保?與業界單位共同合作展出自己的作品,簽約時又應該注意什麼細節?文創團隊必須一一解決上述可能遇到的問題,才能保障自己權益,並展示自己嘔心瀝血的創作。但若缺乏正確的智財法律觀念,只會讓其創作心血付諸流水。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團隊,舉辦108年度大專院校藝術科系法律教育第二場「文創產學媒合與實務智財議題工作坊」,第二場工作坊邀請國內具有創作、推廣、行銷大學文創團隊分享自身經驗,本次校園文創團隊來自中原大學、南臺科技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其創作的作品包含桌遊、無人機、手錶等。

▲10月26日於東海大學想創空間舉辦的「文創產學媒合與實務智財議題工作坊」開幕,本次活動團隊、智財法界專家、智財加值中心夥伴和教育部代表齊聚一堂。(左起劉承慶律師、王展星律師、這次活動計畫主持人北科大智財所江雅綺教授、教育部智財加值中心黃詩晴經理、教育部林俞均小姐)

▲本次計畫團隊邀請校園文創產業工作者,分享文創產業創作上遇到的各式各樣智財法律問題,並透過活動設計,讓現場專家也加入互動交流與解答。藉由這樣的互動,讓大學校園文創團隊能當面請教智財專家相關智財法律問題,釐清正確的智財法律觀念。

而工作坊亦特別邀請東海大學法律系胡心蘭副教授、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盧建誌助理教授等學界專家,以及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王展星律師、北辰律師事務所幸秋妙律師、恆達法律事務所陳琮勛律師實務專家與會,使文創團隊可以現場與實務經驗豐富的智財專家互動交流與解惑。

▲圖為中原大學文創創業團隊分享自身創作經驗。

專利商標著作權各不同 慎選作品-智財權保護

創作者完成創作後,會立即碰到的文創智財問題為「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作品?」即創作者是否要去申請或註冊智慧財產權,而何種智慧財產權可以保障自身權益。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表示,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包含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而文創產業的智財管理會因為作品展示方式與作品本身內容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智慧財產權來保護。他以桌遊舉例,桌遊的「機智玩法」為專利範疇,專利保護技術思想,但申請專利需要具有「產業利用性」、「新穎性」與「進步性」的專利三要件,申請門檻相對很高。而桌遊的「設計包裝或圖像設計」可為美術著作,我國著作權採創作保護主義,保護具有原創性與獨立性之著作,但僅保護著作的表達,而不及於思想。

此外,桌遊若有「LOGO 標誌」則可申請註冊商標,即透過一定時間累積商譽。因此,創作者應依據自身作品特性來妥善規劃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用適合智慧財產權保護,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南台科技大學李志清教授展出作品。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建議創作者除應清楚了解專利、商標、著作權的保護範圍,慎選適合的智財權保護,更要妥善規劃自身作品授權管道。

文創產業創作多樣化 智財權保護密度大不同

鑑於文創產業涵蓋的範圍很多樣,因而不同創作種類也會有不同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注意面向。東海大學法律系胡心蘭教授分析時尚設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為相對低度的智財保護,也較符合時尚產業的運作方式。時尚設計產業擁有「追求流行」的特徵,而流行經常帶動相互仿效、致敬。值得思考的是相互仿效可以說是一種抄襲,但若沒有爭相仿效就不算是流行或潮流,顯然抄襲是存在於時尚業界的普遍現象。

且業界亦發展出「快時尚」,即複製高端時尚的設計,但用低價格低品質方式產出。快時尚的興起亦突顯時尚產業屬於相對低度的智財權保護,即雖然使用同一元素,但若重新詮釋、演繹原設計,並凸顯與原設計兩者間差異,則此類型仿效作品可為智慧財產權保護範疇。但若是一模一樣的完全複製原設計,則此完全複製、抄襲將造成減損原設計價值,造成實質傷害。因此,時尚產業雖然有相對特殊運作模式,仍然有一定限度可保障創作者智慧財產權保護。

▲東海大學法律系胡心蘭教授分享美國時尚設計智財權保護現況,並帶領思考時尚產業實務運作與智財保護的平衡點。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盧建誌教授則分享音樂著作權相關問題。隨著音樂創作型態的多樣,像是 Remix 混搭或 Parody 嘲諷型創作的出現,衍生不少音樂創作抄襲爭議。因此,法院如何認定侵權則為重要關鍵,一般而言除了科學證據認定標準外,亦會參考情感因素等綜合判斷。此外,盧建誌助理教授亦說明在新興科技發展下,串流平台興起、強制授權引用、合理使用範圍皆為音樂產業必須與時俱進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課題

▲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盧建誌教授分享音樂產業爭議案件,如何認定音樂創作抄襲與判斷標準均為重要的智財法律問題。

文創產業爭議案件多 創作者簽約授權要注意

近年來實務亦有不少文創相關案例,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王展星律師分享常見的文創產業爭議,例如因圖像設計過於相似而引發的商標爭議案件。商標應具有識別性,因此一般而言法院會從整體觀察判斷,包含圖樣設計的外觀、觀念、讀音等,並考量一般社會通念、市場交易情形。且在判斷實質近似時,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的消費者於購買時施以「普通注意」時,是否會造成商標來自同一來源或有關聯的混淆誤認之虞。學生文創團隊的作品倘若需要商業化應用,或是畢業後要自行創業時,王展星律師建議創作者應提早規劃申請商標,以免後續訴訟。

▲從實務判決可知文創產業亦有不少商標或著作權爭議案件,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王展星律師說明,法院會綜合判斷是否有實質近似或混淆誤認之虞。

除了商標外,實務常有涉及著作權的爭議案件,例如創作者最擔心的「抄襲」。對於創作者而言,創作需要費盡心力,如果創作要冒著被告的風險,那誰會想要創作呢?因此,為避免陷入抄襲爭議,恆達法律事務所陳琮勛律師建議創作者應保留創作過程

從實務訴訟而言,不論今天是控告別人抄襲或是自己被指控抄襲,創作者最好都能提出「創作過程」的證明。即藉由保留創作過程來證明自己是獨立創作,具有原創性。

▲針對創作者最擔心的抄襲議題,恆達法律事務所陳琮勛律師建議創作者應保留創作過程,以免後續訴訟的困難。

此外,實務亦常有著作權歸屬的爭議狀況。創作者常常會有簽立法律文件或合約機會,像是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於簽署授權合約時,要如何確保著作權歸屬與自身權益呢?北辰律師事務所幸秋妙律師就提醒簽訂合約應看清楚,合約應定義清楚授權標的、範圍、期間、對象、費用等。

合約中如有「讓與」、「專屬授權」字樣,因效力很強,應特別注意。若同意讓與,則著作權歸屬於他人,若同意專屬授權,則在專屬授權範圍內著作人無法主張權利。幸秋妙律師建議專屬授權對象應慎重,並可善用事先約定終止條款。

▲北辰律師事務所幸秋妙律師仔細解說「著作權契約陷阱」,特別提醒創作者簽約時應慎重,並看清楚契約中所約定的條款。

▲本次北科大主辦團隊亦邀請教育部智財加值中心於現場提供與會貴賓智財諮詢處。

為讓創作者更了解文創產業市場現況,11月15日於台南舉辦「接軌國際 文創實務與智財法律論壇」,邀請國內與國際文創通路公司的代表,與學界、實務界智財專家,共同交流文創產業於國際市場智財推廣與保護。

免費報名 11月15日 圓桌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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