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 被判12年重刑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六四天網」創辦人、汶川大地震後率先披露災區「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黃琦,今天被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黃琦被依「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被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二罪併罰後,院方作上述宣判。

消息人士透露,綿陽中院今天宣判前,並未通知黃琦家屬任何資訊。而在審判期間,包括隋牧青、劉正清、張贊寧等維權律師都曾經為黃琦辯護,但他們先後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導致無人敢為黃琦辯護此案。

而綿陽中院1月14日開庭審理黃琦此案時,部份西方國家駐中國外交官員曾前往現場或事前申請旁聽,卻被拒之門外。

黃琦現年56歲,1999年設立「六四天網」網站,為被官方欺壓者發聲,但2000年即被捕,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5年徒刑,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名因網路言論獲罪入獄的人士,

出獄後,黃琦將「六四天網」改名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黃琦參與救災,並披露災區眾多的「豆腐渣」工程後再度被捕,被依「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刑3年。

此後,黃琦在2016年11月28日被捕,並拒不認罪,因此被長路精羈押在四川綿陽看守所。有消息指出,黃琦在所內被毆打虐待,導致腎臟病惡化,全身浮腫,但申請保外就醫卻多次被拒。(編輯:邱國強)108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