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勝訴免補繳愛爾蘭稅款 歐盟提上訴

(中央社倫敦25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今天表示,執委會針對歐盟普通法院裁定美國科技巨擘蘋果公司免補繳130億歐元(約150億美元)稅款給愛爾蘭政府,提出上訴。

歐洲聯盟普通法院7月15日裁定,蘋果公司(Apple)無須依照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要求補繳給愛爾蘭當局130億歐元稅款。這是蘋果和歐盟執委會之間長期法律戰的一大勝利。歐盟執委會力圖阻止跨國企業和歐盟個別國家達成特別的稅賦協議。

歐盟執委會2016年8月表示,蘋果和愛爾蘭當局達成一項低稅率協議,此舉提供蘋果非法的國家補助。歐盟執委會下令蘋果補繳稅款。

歐盟普通法院裁定,執委會宣稱蘋果取得愛爾蘭的國家補助,這是錯誤的。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歐盟普通法院的判決犯下幾點法律錯誤。基於這點,執委會將本案上訴至歐盟的最高法院歐洲法院 (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歐盟僅能就本案判決的法律觀點提出上訴。維斯塔哲表示,這項上訴提出了關於針對稅收實施不公平國家補助的重要法律問題。

蘋果公司發表聲明稿說,公司在收到相關資料後,將檢視歐盟的上訴案。

「然而,這將不會改變歐盟普通法院的事實結論,普通法院的判決證實我們一向遵守愛爾蘭的法律,一如我們在各地營運時作法。」

歐盟之前下令蘋果補繳2003年到2014年間在歐盟地區獲利的稅款。歐盟指控蘋果利用在愛爾蘭設立的兩家空殼公司申報歐盟地區獲利,有效稅率遠低於1%。(譯者:劉淑琴/核稿:陳政一)10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