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翰母親:至少判被告無期 還丈夫兒子公道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判鄭姓被告無罪,目前案件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李承翰母親張秀珍今天表示,被告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才能還丈夫、兒子及警察人員一個公道。

去年因公殉職鐵路警察李承翰的母親張秀珍,今年又面對丈夫猝逝,1年內痛失2名至親,她慢慢走出傷痛,將大家對她的關懷化為大愛,除了丈夫的奠儀新台幣15萬元外,還自掏腰包5萬元,捐贈1500份關廟麵給低收入戶,事前特地擲筊告知丈夫及兒子。

張秀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丈夫就是無法忍受殺害兒子的被告無罪判決,才會心情鬱悶病逝,兒子的案件目前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未來會出席開庭,殺害兒子的被告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才能還丈夫、兒子及警察人員一個公道。目前許多相關案件不是無罪判決,就是輕判,實在太離譜了,社會才會變得很亂。

被告鄭男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編輯:陳俊碩)109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