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溫度的司法相驗 女法醫助死者善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法醫師黃瓊慧今天說,相驗案件希望死者能善終,一名妓女因病及家人不接納跳海亡,她勸死者女兒,「要原諒媽媽,她犧牲身體撫養你」,女兒見到遺體即流淚,最終願帶媽媽回家。

法務部今天舉行媒體茶敘,主題為「建構尊重而有溫度的司法相驗制度」,屏東地檢署法醫師黃瓊慧以自身經驗舉例,在屏東遇到的相驗案件,許多家屬因窮困難辦理死者後事,黃瓊慧會幫忙募款,給予關懷;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一名女子跳海自殺,家屬不願指認,後來得知是因女子生病,工作是當妓女,家人不接納,女子以跳海方式結束生命。

死者女兒現身後,黃瓊慧告訴這名女兒說,「你要原諒媽媽,一個女人做這種工作,犧牲身體給人糟蹋,也是為了撫養你,她心裡是苦的」,「如果沒辦法辦後事,沒關係,我會請慈善團體幫忙處理」。女兒見到遺體,眼淚直接滴下來,隔天致電表示,願意帶媽媽回家,把遺體領回去辦後事。

桃園地檢署法醫師孫孝賢指出,法醫師勿因例行性及司空見慣的相驗工作而忘了同理心,他舉例工作時,會在家屬指認遺體時,先告知相驗的流程,步驟包含剪除遺體身上衣物,這樣才能方便仔細檢驗,也會詢問家屬,對於剪除後的衣物是否要留存,一般家屬是不會留存。另外,剪除衣物時,會請家屬迴避一下,這也是尊重死者。

法醫研究所主任曾信棟指出,近5年每名公職法醫師每年相驗約350件,檢察官率領法醫到殯儀館相驗,法醫在嚴謹的SOP以及專注研判死因真相的過程中,有時候為了檢驗屍體而剪破死者衣物的一個小動作,也會讓悲傷的家屬心中存疑「難道不能溫柔一些用脫的嗎」。

曾信棟說,以尊重、溫暖為核心,從頭檢視司法相驗流程,在今年提出「建構尊重而有溫度的司法相驗制度」,包含「尊重死者、關懷家屬、簡政便民、教育訓練」4大面向,以及多項措施「遺體適當遮蔽、驗餘臟器火化植葬、遺物安置發還家屬、即報即驗避免家屬久候、製作相驗流程說明書、相關法律事項一次性告知、增發及跨署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等。(編輯:張銘坤)1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