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服檢疫北上聲請提審遭駁 擅離住房先罰20萬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3日電)一名住彰化防疫旅館的女子疑不滿房間訊號差、人身自由受限,昨天竟擅離到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因不符提審要件遭駁回,由於女子曾離開住房逗留走道,遭罰新台幣20萬元。

一名香港返台的女子住進彰化一家旅館居家檢疫,但女子先是離開房間逗留旅館走道,昨天竟又「落跑」北上,再搭計程車到台北地院,抱怨房間沒窗戶、Wi-Fi訊號差,要聲請提審,如此誇張行徑,彰化縣衛生局今天表示,女子目前已安排在北部集中檢疫。

衛生局表示,女子戶籍在南部縣市,可自行付費選擇入住全台防疫旅館,不了解為何選擇彰化縣,但女子入住後認為「居家檢疫是侵犯人權」,因此離開旅館並步行到火車站搭車北上,衛生局會查明各項事證,後續將針對「離開旅館」這項行為開罰。

針對女子離開房間逗留旅館走道,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衛生局指出,經調閱監視器等方法掌握明確事證,確認女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先開罰20萬元;至於女子離開後行進路線,也會溯源追查接觸過的人員。

衛生局呼籲,若居家檢疫者不滿意防疫旅館,可與防疫人員聯繫,將協助安排到其他地點,請勿擅自離開,不僅可能觸法,還造成防疫破口。(編輯:洪學廣)10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