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議員陳昭煜涉貪判2年 擬選集集鎮長放棄上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1日電)南投縣議員陳昭煜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判2年,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但陳昭煜放棄上訴,全案確定,缺額由「落選頭」王秋淑遞補,陳昭煜今天說,放棄上訴是規劃選集集鎮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發布公告,南投縣議會第19屆議員陳昭煜,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經南投地方法院判2年,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6月29日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情形時,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遞補當選人王秋淑,推薦政黨民主進步黨。

民進黨縣議員陳昭煜民國105年12月13日、107年4月12日未出席縣議會會議,事後補簽到,領取出席費等津貼,2次共新台幣4900元,南投地方法院今年5月2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應執行2年,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案件只是一審判決,若依以前有「卡到」官司的縣議員做法,通常會上訴,待案件定讞,任期也近尾聲,陳昭煜放棄上訴,這項決定可說不常見,對此,陳昭煜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說,不能接受判決結果,也有決心爭取清白,但他規劃公元2022年參選集集鎮長,延續對鄉親服務,「若繼續上訴,不知道要搞到何時」才能定讞,所以不得不放棄上訴。

陳昭煜表示,從政20年,長期關懷弱勢、專注地方服務,承認自己有行政疏失,但當時是縣議會人員拿給他補簽,「又不是我自己去翻抽屜拿來簽」,況且補簽的日期當天都是忙選民事務,「4900元,用貪污罪辦我」,相信鄉親自有公評,他禁得起考驗。

法界人士指出,陳昭煜被判2年,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放棄上訴而使全案定讞,雖然因緩刑不必入獄服刑,但緩刑適用範圍不包含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期間不得任公務員、成為公職候選人。(編輯:陳俊碩)10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