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參審員就職 急著審案

懲戒法院4日舉行參審員宣誓儀式,院長姜仁脩希望參審員新制上路後,能讓審判更平穩、更穩當。(郭吉銓攝)
懲戒法院4日舉行參審員宣誓儀式,院長姜仁脩希望參審員新制上路後,能讓審判更平穩、更穩當。(郭吉銓攝)

台灣司法史上首例,11名參審員昨在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監誓下,宣誓擔任一任3年的審判工作,未來他們隨著承審案件分配,由2名參審員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法官及檢察官的懲戒案。

4日的宣誓儀式除了1名參審員因故沒來參加外,全都準時前往司法院就任「法官」,這些人包括教授及醫師、性別專家等,大家對於首次擔任審判工作都相當興奮,還有人急著打聽,何時可以開始正式「閱卷審案」。

懲戒法院7月17日設立後,司法院選出首屆職務法庭參審員,包括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台大社工系教授沈瓊桃及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員李英惠、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及林明鏘。

另有,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鐘、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程明修、精神科醫師楊添圍、台大性別中心主任葉德蘭、臨床心理師蘇淑貞共12人。

獲遴選擔任參審員的人,比照職業法官的方式宣讀誓詞,未來須恪遵國家法令,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公平、公正、誠實、客觀執行參審員職務,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因故未參加的1名參審員,3個月內補行宣誓程序。

依照新實行的制度,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改採一級二審制,懲戒法院的職務法庭第一審由參審員共同審判;參審員宣誓上任後,將再到法官學院參加相關進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