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法 明年下半年上路

中國時報【林良齊╱台北報導】 總統昨天公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因法案相關施行細則與實施辦法尚待徵詢各界意見以利實務順利執行,需有法制作業時間,且法案訂有禁止年齡因素歧視強制性規範與罰則,預估明年下半年施行。 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中高齡就業專法中明訂,強化運用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措施協助在職、失業及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智慧經驗與技術,促進世代交流與合作。也考量65歲以上勞工需求,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並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誘因。 考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主要面臨年齡歧視、社會刻板印象等問題,因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定「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勞動部表示,為避免雇主未來因誤觸法令而遭處罰,需先進行政策宣導與倡議,故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秋桂說,目前年齡歧視的部分在就業服務法用1條訂定,但中高齡就業促進法用一整章處理,還要訂定相關子法及宣導,目前預估明年下半年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