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貓城記

圖/謝佩霓
圖/謝佩霓

我有位北京朋友,血統是正紅旗滿族,一口京片子非常健談,當初才認識,便聽他唱作俱佳地聊完了祖宗八代的興衰哀榮。從幾世紀前祖上隨清太祖入關後,他們家族便落戶至今,因此總以「老北京」居,頗自豪。

每回聽他開京腔談北京如何如何好,因此離不開,離開了就沒法創作,便會想起也深愛老北平的老舍(本名舒慶春,1899-1966)。「我好靜,故怕旅行。自然,到過的地方就不多了。」老舍愛京城愛得應該猶有過之,因為他寫北京時特別溫情軟語,全沒了尋常文章裡那些促狹的調侃與棉裡藏針的批判。

從事文字工作的朋友真的特宅,藏書是汗牛充棟級,平素蒔花芸草治棼有道,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妻兒一個個早早全去當了美國人,他就養著一隻像貓的公狗妹子、一隻像狗的母貓虎妞和三隻其貌不揚的鳴禽,住四環邊上一座小院落過日子,活得也是有滋有味。他解釋說家裡供養了他所需一切,特舒服、特自在,所以沒事絕不出門進城,車堵車,人擠人,沒意思。可是不愛出門的他卻能知天下事,觀人料事奇準,很神,這是因為他歡迎相熟的朋友隨時上門擺龍門陣。

他的「雅集」菸酒不忌,話題也葷素不忌,往來的無白丁者,到底知性識趣的人多,就算百無禁忌得歡暢,還是自有分寸不致太出格。朋友們都是不請自來,也來去自如,歡迎攜伴參加,但是偶遇上胸無點墨的掃興鬼,或是酒品差借酒裝瘋口無遮攔者,他也會挑明說話不投機,嚴著臉重申別再帶無趣者上門。

最喜歡聽他臧否書中人物,不論古今中外,信手拈來,都是獨到見解。一回他說自古文人寫人物,說是虛擬,其實莫不有所本。特別是摻入了方言寫作,設定了雅俗共賞的讀者群眾時,取名從來沒胡謅瞎掰,再虛構也不至於虛應故事,一定含有寓意。

他舉北洋軍閥時期為背景的《駱駝祥子》(1936)為例,問大夥三隻駱駝不過是一時出現的情節,何德何能就納為書名永垂不朽?這是因為西去東來、北上南下,任勞任怨的駱駝遠比馬好使,比騾子有能耐,老北京人對駱駝毫不陌生。記得我立馬應和,插嘴說難怪洋人拍的北平老照片,駱駝入鏡的比例這麼高。老舍用駱駝的意象跟常民拉近距離,同時也為綽號「駱駝」的人力車伕祥子,突顯堅韌沉默的性情,所以個性潑辣卻鍾情的女主角則叫虎妞。這也是他家貓兒命名的出處。

身兼劇作家與小說家的老舍,已然是五四運動以降,至今後勢依然看好的大家之一。不至於像泰半五四新文學作家的作品,許多已經過氣,人氣不可同日語。老舍產出的經典中的經典,像小說《四世同堂》、《駱駝祥子》、劇本《茶館》,可謂認證了白話文運動的能量與能耐,應再毋庸議。他作為一代聞人雖則不堪凌辱,自戕殉難於文革,平反後中國官方還是恢復了「人民藝術家」的尊稱。

與那些往往浪漫得一塌糊塗而喪失了現實感的五四文人相比,相較之下,老舍為凡夫俗子寫作,下筆顯得人性、寬大得多。對於愛情與麵包不能兼顧時,人為了掙麵包圖生存,不計毀譽「毀三觀」的作為,始終不忍苛責。《月牙兒》這篇小說中,藉著母女兩代為娼的悲涼宿命,否定新式愛情,囿於世態炎涼,最終只能以破裂告終。「肚子餓是最大的真理」,言明所謂自由在飢餓當前時一文不值,舊文化始終頑強磨人。這與《駱駝祥子》裡直言「愛與不愛,窮人得在金錢上決定,『情種』只生在大富之家」的認命觀點,不謀而合。

老舍假託動物或尋常事物,來具體呈現人物性情,以直搗時局,直剖人性,直指人心,《駱駝祥子》只是其一。《兔》這小說是個萬把個字的中篇,寫的還是社會底層的小人物的悲哀。主角「小陳」是個細皮嫩肉的民國「小鮮肉」,從票戲、學戲、演戲,一路迅速由戲班的跑龍套、拜師做生徒、迅速上位成旦角擔綱,一切似乎風生水起。豈知交友不慎,讓奸商玩弄股掌間,一步步被人左右,任人宰割。賠上胞妹為代價但求上位,孰料所託非人,注定賠了夫人又折兵,被喜新厭舊的政客始亂終棄,最後淪落到唱野台依然乏人問津。

被誑被騙被「捧殺」,小陳到最後都家破人亡了,還自欺欺人認為不是自己不行,堅持全怪旁人不知己,更不懂戲。對手足的無辜犧牲不帶一絲愧疚悔悟,抽大煙自我麻痺爆瘦死時,也才不過二十四、五歲。出於沒有識人之明更無自知之明,小陳是自掘墳墓的悲劇人物。第一次看陳凱歌的《霸王別姬》(1993),似曾相識之感,無疑來自讀過老舍這故事。

老舍有篇短文〈兔兒爺〉,透過寫坊間民俗,描繪世局隳壞赤貧中,市井之民勉強祭中秋的違和即景。有論者援引,本於民間信仰兔兒爺負責掌管男子間的情愛,古人稱斷袖為兔,因而引申戲子小陳為酷兒。我倒認為無從下此定論,一來男主角性向的搖擺,顯然因時、因人、因利制宜,二來如果考據陳森《品花寶鑑》(1849)之說,那麼所謂「兔」當指戲園子裡的旦角。旦角出身,「三十年中便有四變」,幼時可愛、可憐,青少時可狎、可欺、可用。前清時戲子開始委身於男人求供養當「相公」,之後才被暗指為兔。

聚焦小人物的悲哀描寫時代悲劇,固然是老舍的拿手好戲,然而個人覺得,〈貓城記〉(1932)這個短篇故事,假借荒謬的情境,放大書寫亡國感,特別有意思。寫作時老舍客席英國甫歸來,不再像過去用全知的第三人稱抑或旁觀者為觀點,採取第一人稱敘事,讓「我」不再置身事外。

故事描寫傳主搭乘太空船到火星探險,不幸失事墜毀,於是流落於為半貓半人生物統治的「貓人國」。搭救事主的「大蠍」是個文武全才的野心家,因此隨著老舍永遠在文字中探討人的逐步墮落,大蠍也難逃利誘,靠著壟斷「迷葉」生產工廠,事業版圖極盡擴張,身兼大地主、政客、詩人、軍官於一身 。換言之,挾黨、政、軍與士、農、工、商權力與利益於股掌中。

老舍寫貓人國首都貓城,十分奇幻。這裡的學校形同虛設,開學第一天就直接頒發畢業證書。博物館空空蕩蕩,因為珍貴的典藏品,早被賤賣予老外圖利。貓人國父權高漲,婦權不存在,滿城到處都是受虐婦女唱著哀歌悲鳴。貓人國首都「貓城」,文明已有超過兩萬多年的歷史。可惜近五世紀以來,貓人貪食迷葉成癮,導致自相殘殺,文明大退化開倒車,隨時分崩離析。

目睹貓人被暴政統治,主角因此出手幫助牠們成功推翻暴政,最後順利搭上法國飛機返回地球。這部小說一付梓連載就大受歡迎,讀者一讀便知,老舍對無能的政府、失格的知識份子、敗德的人民何等失望;貓人國就是中國,貓人就是中國人,迷葉就是鴉片。果真應驗奇文共欣賞,從發表後,先後被譯為英、法、德、俄、日等國文字,甚至還有匈牙利文的譯本。

老舍一九二四至一九三○年間客卿英倫教授華語,當時依然流行的小說,像法國科幻作家凡爾納(Jules Gabriel Verne, 1828-1905)的三部曲,他必有所聞,也許因此小說情節會設定是搭法國飛機返回故國。不知這是否亦與他難忘的法國經驗有關;按他〈貓〉散文裡提及,曾在法國輪船上,因不諳法語誤點貓肉來吃,「貓肉並不難吃,雖不甚香美,可也沒什麼怪味道。是不是該把貓都送往法國輪船上去呢?」他對諷喻作家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 1667-1745)的《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ls, 1729)應該有所悉,若然,智馬慧駰(Houyhnhnms)霸凌統治退化的犽猢(Yahoos)的相關情節,肯定印象猶深,遂也成了《貓城記》的參照?

在自序裡,老舍自嘲是因為吃飽撐了才寫奇文娛人,希望讀者笑看《貓城記》,甚且借與妹妹與侄兒對話,說出:「貓人是貓人,與我們不相干,管它悲觀不悲觀。……我樂得去睡大覺。夢中倘有所見,也許還能寫本《狗城記》。是為序。年月日,剛睡醒,不大記得。」如此調笑,竟也讓人想到,也許他的靈感與體悟,不過是南柯一夢?

(本文摘自《貓非貓》一書,大塊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