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FA急轉彎 愈解釋愈退步

統一獅投手王鏡銘宣布撤回行使自由球員(FA)權利。(本報資料照片)
統一獅投手王鏡銘宣布撤回行使自由球員(FA)權利。(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回歸母隊是否受2人限制,中職聯盟的解釋在1周內急轉彎,結果讓今年出現破紀錄人數的自由球員市場,反而可能成為一灘死水!更使外界驚見走了11年的中職FA制度,最重要的理念竟然還是「避免戰力失衡」,也難怪球員工會要痛批聯盟「故步自封」了!

根據聯盟最新解釋,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總數在8名(含)以下時,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自由球員締約,此規定中的「球團」也包括母隊。實際影響是,若各隊想留住原本行使FA權利的選手,再補進其他FA好手,中信兄弟、富邦悍將與統一獅已無空間,只剩樂天桃猿、味全龍能「多」補人了。

想要提升戰力,不就是在既有陣容上再做強化嗎?對有心奪冠的球隊來說,這正是FA制度的價值所在。結果聯盟的解釋以3人行使FA的統一獅為例,若回母隊不受2人限制,統一最多可延攬5名FA選手,恐造成「戰力失衡」才重新修正。真的是不解釋、不修正還好,愈改愈退步了!

其實球團擔心選手薪資高漲、增加人事成本,對FA又愛又怕的想法可以理解,對比中職最初訂定FA制度所參考的日職規章,也有類似的人數限制。關鍵是,日職規定是每年每隊最多只能從「其他球隊」吸收2名FA,也就是回歸母隊不在此限,比較像是中職賽務組上周對相關條文的原始解釋。

老實說,中職FA制度的限制已經夠多,光是對母隊的補償金相關規定,就足已讓符合資格的選手、有意延攬的球團思考再三,不需要從嚴解釋獨創「中職障礙」。尤其自由球員的精髓在「自由」兩字,即使台日韓都沒有本錢比照美職,只能給予「有限的自由」,但總不能把繩子拴脖子,「扼殺」FA制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