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市民過好年 中市1月單身青年及婚育租金補貼提前發放

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20到40歲單身青年,及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提供租屋租金補貼,每月最高租金補貼單身青年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4,000元,補助期限最長1年。市府住宅處表示,複審合格共2,715戶,將全數補貼,1月租金補貼提前今天(21號)撥款,讓市民過個好年。

住宅處指出,108年度首次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申請情形踴躍,實際申請戶數達3,985戶,比台中市分配計畫戶數2,978戶,超出1千多戶。為協助有租屋需求市民,今年複審通過戶數,共2,715戶,將全數補貼,以12期方式核發給合格戶,原訂每月30號發放補貼款,因為今年1月份租金補貼正好是春節,為讓市民安心過好年,市府趕工辦理後,提前今天(21號)發放。此外,住宅處提醒租金補貼戶,如有租金補貼期間租約中斷或租期屆滿,應在租約到期日起3個月內檢附新租賃契約,才能領滿12期租金,以免喪失受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