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帶頭衝生育率 公務員家庭照顧假可望增加7天

為鼓勵公務人員生育,並發揮示範效果,銓敘部今(26)日在考試院會提報「營造公務人員生養友善職場環境之配套人事措施研議情形」,提出生養第三胎以上者,可以多放7天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延後繳納退撫基金提撥費用。

銓敘部長周志宏表示,目前家庭照顧假每年7天,並併入事假計算,銓敘部將透過修改公務員請假規則方式,額外給生第三胎者7天家庭照顧假,而且不併入事假計算。

至於請育嬰留職停薪假的資格也將放寬,目前只有本人或配偶其中一方可以申請,後來放寬為雙胞胎、多胞胎等特殊情況可以雙方都請育嬰假,未來新規定則是全面開放父母雙方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甚至准許需要照顧孫子女者,也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