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黃士修】以色列「在臺灣測試過的監控科技」 數位政委唐鳳是否知情?

唐鳳:台美資安演練將常態化辦理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

作者:黃士修 / 被延到2021年的核四公投領銜人

3月15日,中央社一篇「對抗武漢肺炎 以色列想師法臺灣」報導,引起我們的注意。新聞內文提及,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表示,會師法類似臺灣的作法,來對抗2019冠狀病毒疾病這個「看不見的敵人」。

等等,臺灣什麼樣的作法?

尼坦雅胡表示,「我們很快就會開始動用科技…也就是我們一直以來為對抗恐怖主義所使用的數位工具。」

他說,由於這類措施可能侵犯隱私,會先取得司法部同意,要做這樣的決定並不容易,「我擔任總理的這所有年頭,都避免把這樣的工具用在民眾身上,但現在別無選擇」。

為此,以色列總理特地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內閣同意,會動用網路監控科技來定位

COVID-19確診病患的接觸者。

以上是臺灣官媒中央社的外電報導。

該技術在臺灣進行了測試

如果看到網路監控和以色列的名字,腦中沒有瞬間提升警報等級的話,你一定不是「圈內人」。我立刻著手尋找原文資訊。

3月14日,《以色列時報》((The Times of Israel))刊載了總理記者會談話,標題是「所有休閒場所關閉,尼坦雅胡告訴以色列國民要調整生活的新方式」((All leisure venues closing as Netanyahu tells Israel: Adjust to new way of life))。

根據媒體報導,該技術涉及手機追蹤。

尼坦雅胡多次重申,他知道所使用手段的殘酷性(harshness),「這些人的隱私受到一定的侵犯(certain invasion of the privacy)」,所以他一直避免在平民人口中使用這些措施,但別無選擇。

相對於關閉休閒場所、鼓勵在家工作,以色列總理將局勢與戰爭狀態比較,標題所指的國民必須調整新的生活方式,似乎更多地暗示犧牲隱私活在政府監控的狀態。

中央社漏譯一句尼坦雅胡的關鍵原話,「該技術在臺灣進行了測試(was tested in Taiwan),顯然取得巨大成功」,並緊接強調「以色列是僅有具備此能力的國家之一(one of the only countries with this ability)」。

雖然「one of the only」並不是絕對唯一,而是僅有的極少數之一,但放在這個上下文,完全沒有誇獎臺灣的意思。

以色列打算用數位監控科技(包括手機追蹤)來監控防疫期間人們的行蹤,包括確診的病人以及與病人接觸的人。原本用在反恐的科技措施,現在要用在防疫,而這些東西是「在臺灣測試過的」。

為什麼不是在以色列測試,而是在臺灣?我們已經被測試過了嗎?請問法院令狀在哪裡?沒有法院令狀,可以偷偷監測我的行蹤嗎?現在政府會用這個「在臺灣測試過的新科技」嗎?

以色列情報監控有國際前科

2019年,Facebook旗下的WhatsApp Messenger被發現遭以色列情報單位植入惡意程式,監控人權團體與維權人士

這個名為Pegasus的惡意程式,可以透過WhatsApp的程式漏洞,遠端安裝在目標手機上,完全不用透過用戶。安裝後可以遙控開啟手機的相機與麥克風,並且可以上傳目標手機內的通訊記錄,郵件記錄等資訊。

Pegasus被用來監控抗議以色列鎮壓巴勒斯坦的人權組織與維權人士,例如國際特赦組織。WhatsApp宣稱會盡快修補這個漏洞,但是閉口不談其15億用戶有沒有也被監控。

自美國最高法院2018年的判例「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起,現在美國警察連GPS追蹤車輛都需要法院令狀。若未取得法院令狀,不得從電信業者取得手機的位置資訊。臨檢時,要紀錄手機內容,也要法院令狀。

其實在此判例之前的法律,也是要求警察必須聲請法院命令(order),才能要求業者交出追蹤位置資訊。但最高法院多數意見判決結果,認為這樣的資訊等於搜索,所以必須要由法院發令狀(warrant)。

法院核發order的要件,僅需「合理根據」(reasonable ground)。若要核發warrant,則需更嚴格的「相當理由」(probable cause)。兩者皆不可能是警察或檢察官,直接下令叫電信業者交出資訊。

而目前臺灣別說法院命令,連個法律都沒有。

數位政委唐鳳是否知情

有人說,以色列總理指的是臺灣發放的防疫手機,但那個技術含量太低了,根本不需要測試。用在反恐上的技術,不可能是指防疫手機,因為你無法發給恐怖份子手機定位。

又有人說,以色列總理指的是臺灣自行測試手機監控,以色列沒有參與。那就有趣了,因為我故意等到中央社新聞發布三天後,才首次在國內揭露原文報導。其他國總理公開指控我國

侵害隱私,我國總統和外交部竟然沒有抗議,非比尋常。

以色列有前科,我們有其他相關調查,不是只靠這篇新聞。這次是以色列總理透漏資訊,才有機會公開質疑,反正以色列從來不在意在別國搞這種事。

無論如何,以色列公開指控臺灣侵害隱私,這是無庸置疑的。這種嚴重的資安問題,數位政委唐鳳如果不知情,那是瀆職。如果知情,那麼政府對國民隱瞞了多少事實?

一位真正的Hacker,不可能容忍政府對自由人權的侵犯。至於自稱安那其主義者的大官,我只能說: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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