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殺了我:什麼樣的文化結構逼妻子自殺,「媽寶丈夫」卻未挺身而出?

文:汪書宇

近日台灣以留下「我的婆婆殺了我」為題的臉書遺文自殺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重新針對「婆媳問題」進行輪番攻堅、指控與檢討。該事件的內容原委與引發之輿論可容易在網路上查到,本文不再贅述,撰寫此文乃企圖由本事件出發,以更深入的角度針對由來已久的「婆媳問題」進行探討,期能在憤怒、不解與謾罵中,找出未來的緩解之道。

婆媳問題一直人類社會中自古至今難解的關係議題,特別是在華人(此處所指華人為以使用中文為主的文化體系,無意涉及國家政治層面)傳統社會,此一現象更為嚴重。這不是新聞,談到此議題一般民眾就算沒有身歷其境,也能大致在所處的文化環境中,感受這個問題的箇中複雜棘手程度。為什麼不難理解也能略知一二呢?原因在於我們享有相同的文化背景,在共享的文化下,當談到一些所謂的概念時,就算自己沒有真的親身經歷過,「體感」真實度也能達到五六成。

文化是一種極為廣大也無法言說的人類生存架構,人類自有社會開始,依此而延續存活,說的好聽一點,是人類集體文明的展現,說得寫實一點,是在不成文的共識下,以一種約定俗成的觀念相互牽制而生活。文化也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大環境的特色,因此每一個不同文化的組成與價值觀皆有所不同,當然這也說明了每一種文化習氣與被這個習氣所深深影響的群體與個人。

「婆媳問題千古難解」這句話相信社會大眾並不陌生,既是千古難解,表示長久以來有許多的同胞們前後在這個問題中掙扎浮沈,依此邏輯來看,「我的婆婆殺了我」事件,絕不會是一個少數個例,但它會是一個劃時代經典的代表事件。此事件之所以經典,原因有二。第一,此事件的主角以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極端做法來終止這個問題。很多人看到該事件相關消息,不解地問,為什麼要自殺?為什麼不離開(指離婚)就好了?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情能夠放下兩個親生孩子?

這些問題道出了一個現象,連死都不怕了,為什麼在這個「家庭問題」中無法解套?第二,這個事件發生在現今的2020年,一個號稱人類文明發展極致的時代,一個尊崇「個人自由意志」的時代,一個家庭竟然能讓一個人選擇結束生命,且主角的原生家庭一無所知(根據報導與網路資料)。

在這個事件中,被指控的對象有二,一位是所謂的「惡婆婆」,另一位是死者的先生,也就是事件所稱的「媽寶」。婆媳問題的典型結構,「母親/惡婆婆—兒子/媽寶先生—媳婦/妻子」。事件中被指控的惡婆婆,她的惡在哪裡?指的是什麼?她做了什麼事?根據資料(主角臉書遺文),事件的主角結婚八年,長期被婆家當成「垃圾」,受恐嚇、無視,遭到到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等不當對待。而媽寶先生做了什麼?為什麼被稱做媽寶?原因在於當妻子長期受到不當對待的時候,作為先生沒有挺身而出,可能甚至默許自己母親對妻子的所有惡行。簡單來說,就是一般所謂的沒有擔當。

根據以上的說法,除了指控這些惡行之外,我們能做什麼?如何才能讓這樣的憾事不再發生?我想這是一個更值得深思的問題。我們可以分三個層面來探討。第一,是什麼樣的心理狀況,讓一個人寧願結束生命,也掙脫不開這樣的不當關係?第二,作為婆婆,她的認知觀念與心理狀態如何能強大、正常或正當到讓自己有本事長期從事這樣的非人道與忽視人權的行為?第三,作為先生,如何能對一個結髮妻子長期所受的暴行不聞不問?理所當然地無視枕邊人的痛苦?以上三個層面的問題,我們分別在以下進行探討。

首先,一個人在不想死的情況下選擇結束生命,是一種沒有選擇的選擇。太痛苦了,就算不想死也只能以死一途來脫離痛苦。從主角的遺文我們可以看到,她把造成這樣結果的責任歸咎在婆婆身上,是偉大的婆婆早成了這樣的業,而對於自己的先生,卻是沒有任何埋怨的(親愛的老公和兒子,媽媽還是很愛你們)。這些內容顯示,她的痛苦是來自於婆婆,但對自己先生的漠視是接受或是理解的。看到這裡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樣的思想基礎導致主角在一個家庭中受苦,只將惡行歸諸在婆婆身上,而對應該守護自己的先生仍舊有愛?

要探討這個心理狀態,我們可以從傳統文化的角度切入,男女結婚傳統以「嫁娶」表示,嫁表示從原生家庭離開,進入另一個家庭,嫁一字對女性而言,是一種出走與切割;而娶表示將一個女性迎接過來自己家庭,稱做「娶入」,表示一種結合與融入。這裡就可以看得很明白,於是衍生出我們耳熟能詳的「生是娘家人,死是夫家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些話。

從原生家庭離開嫁入夫家的那一刻起,多數的女性已在心理上與原生家庭進行切割,這也是為什麼往後的生活裡在觀念上不用人教就知道「以夫家為重」以及一些不把日常問題帶回娘家的想法和習慣。女性選擇丈夫,跟著他進入他的原生家庭,這裡影響一位女性生命的力道強的不是「搬家行為」,而是一種「思想禁錮」的開始,從此她將把夫家的文化習慣與想法觀念,硬生生的吞下成為自己思維的一部分。

這就是為什麼事件中的主角承受了八年的不當對待,仍就一直在調整自己、要自己忍耐,也是為什麼她不會認為自己的丈夫縱容與無視媽媽的暴行是一種無法原諒的罪惡。日常生活中,我們遇到任何一件不公平不被尊重的事都能直覺地感到氣憤捍衛自己,那為什麼換成這樣的婚姻關係就「正常地」讓自己的正義感與自我保護意識瞬間消失了?還長達八年。

女性主義作家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名著《自己的房間》中開始的內容即提到,女性要寫作,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而且更重要的是,女性要能在心靈上達到完整的自由。一個人要將思想化為行動並付諸實踐,前提是要能在思想上運動。否則往往將我們淪陷的只有痛苦的感覺,但對事情的根源卻提不出質疑與翻轉。由此理路耙梳,來看這位不想死但以死作為解脫的主角,她在赴死的那一刻心靈上仍舊被傳統文化的思想枷鎖框架住。

第二,再來看事件中的惡婆婆。這位婆婆被指控對媳婦長期進行關係霸凌,其中包含言語攻擊、漠視、不尊重等行為。從網路資料得知,這位婆婆對於媳婦的自殺表示不知原因也與她無關,表示她每天是與兩個媳婦一起掌廚,對於媳婦的感覺與情緒她絲毫不知情。這裡我們可以探討的是,當一個正常的人在為惡的時候,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為惡?在這個事件的脈絡下,這位婆婆到底知不知道她自己的行為是一種惡?

在這裡我們嘗試以一種運用權力操作氛圍的方式來探討此處的惡。在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一書《極權主義的起源》中,探討了極權者(或領導者)要將其意志貫徹至他人心靈的時候,會採取什麼樣的行為。這其中有一種常用的方式,就是塑造恐怖與孤立。這也是我們常見的關係霸凌的一種體現,在一個團體中的領導者,在團體中塑造一種效忠領導者的氛圍,貫徹領導者意志與為理念犧牲奉獻是唯一目標。當團體中出現異己,領導者會利用這種團結氛圍,對這位異己進行攻擊或漠視,這種塑造出來的恐怖氛圍,會使得人人自危,在面對發生不合理現象的時候也寧願選擇沉默。對於領導者而言,這是讓一個團體成員依照自己意志行動的好方法。

回到該事件,姑且不論這位婆婆對於家庭關係或是婆媳關係的理解是如何,然而讓她能夠完全不帶遲疑與自我質疑的態度對媳婦進行長期的關係凌虐,這種令人陶醉的權力意志遊戲,已不是一般所謂的有沒有良心或正不正常所能解釋。

第三,來看事件中的媽寶先生。很多人都問,長期以來,當主角在被欺負霸凌的時候,這位人夫去了哪裡?做了什麼?這裡我們可以借用漢娜鄂蘭「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概念來對這位先生的行為進行解釋。所謂「邪惡的平庸性」概念來自於漢娜鄂蘭《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一書,指的是當一個人在觀念中認為應該聽令於另一個人(領導者),並將此人的指令奉為圭臬的心理狀態。

在這個概念下,即使領導者的行為出現不正當或不合理的時候,這個服從者仍舊不會對領導者產生質疑,而會選擇沉默或協助貫徹其意志。由此概念出發,任何一個人在所處環境與各種關係中,若不以「反思或檢視」的態度來看待自己或他人的各種行為,並對不合理狀況採取行動,即使再善良與富有品德的人也有可能成為體現這種「平凡的邪惡」的一員。而這個事件中,當媽寶先生以如此的思考模式來看待母親與自己行為的時候,自然不會覺得有任何的不合理與錯誤。

綜合以上三個層面的探討,我們可以看出一個癥結點,從心靈禁錮、權力意志操控,到對於不正當的漠視,這三種人類的心靈狀態都處於一個巨大的文化結構中,死者、惡婆婆與媽寶先生三者皆在同一個文化結構的思想傘下各自運作著不同層次的心理規律,而這規律因為籠罩在既定的文化架構下,使得這各自古至今受到「厭女情結」所影響的思維框架,深深地制約了一個所謂「傳統」的家庭,甚至是一個社會。

基於此,當我們對事件的發生產生憤怒或不解的情緒,在攻擊與撻伐之餘,我們必須問的是,是什麼樣的思想教育養成如此框架住了事件中的所有人?而我們又當如何做才能真正地避免類似的不幸再度發生?讓身處在這個極度文明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得以真正自由的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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