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婚姻和母職中「做自己」的女性們,要克服什麼?

文:賽琪心理師

去年夏天,我因為沒有要克服「雙方無法克服彼此差異」,我跟老公說我希望和他「開放關係」,不知道老公是否故作鎮定,但是他很認真而嚴肅問我一個很誠懇的問題:「如果妳和他那天做愛了,那妳回家我想跟妳做愛,但你不想做愛怎麼辦?」。今天夏天,我有1個精神情人,情人最近忙著拍電影,已讀不回我,直接放生他了,因為我還是決定不克服「雙方無法克服的差異」。

難以「做自己」的女性

最近演藝圈很流行嫁入豪門的太太們離婚,我妹傳訊息給我,說我們也要來想我們的「離婚金句」。「幸福我自己可以給」是某位熱心歌迷分享的離婚金句,我很困惑;所以歌迷的媽媽過去是教自己的女兒「幸福男人給」嗎?但「幸福男人給」其實跟我外婆教我媽媽是一樣的。

我媽年輕的時候,很想要賺錢,自己出去旅行,但我外婆跟我媽說:「妳嫁老公後,要去哪都可以!」後來我媽跟我說:「妳爸說要帶我去阿里山看日出都沒有帶我去!」、「妳阿嬤騙我!」

我媽當年想「自己」賺錢去旅行,我外婆說不用「自己」賺錢旅行,把「自己」嫁了比較重要。我媽進入婚姻家庭後,確實「自己」消失了,她的「自己」被切碎黏在她的丈夫和她的兒女身上,我媽沒「自己」,以致於到我大學時跟我說「以後你們長大不需要我了,我就要自殺了」。沒有「自己」的媽媽真的是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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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張清芳因為婚姻家庭裡的角色,放棄了「自己」最喜歡、帶給她自信、讓她成為家喻戶曉、讓先生可以認識她是「張清芳」的歌手角色。從過去報導裡看到,張清芳2015年舉辦出道30週年「芳華盛宴」演唱會時,在舞台上開玩笑說:「我唱歌機會真的不多,因為我是看人家臉色才能出來唱歌,宋先生今天也在,他特別讓我來這裡。」

我倒不覺得張清芳在開玩笑,她在先生的面前小心翼翼為了想「做自己」而說真話,她希望「被否認的自己」能得到先生肯定。令人訝異的是,為何張清芳需要在先生(男性)的凝視和認同下才敢「做自己」?她不能拒絕嗎?張清芳同意先生對她「做自己」的否認,而且視為理所當然。我們社會還有多少張清芳們在男性的凝視和認同下綑綁「自己」?

做自己之前,要先認識自己的存在

「做自己」最近很紅,有網紅分享被很多人問如何做自己,狀似生氣的回答:「不要再問我怎麼做自己了」「做自己是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做自己是不要模仿別人的生活」。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不要再問我做自己怎麼做,我先問你,你認識你自己嗎?」、「你不認識自己,怎麼做自己。」

某網紅在談「認識自己」是很有心理學的概念的。「認識你自己」相傳是刻在德爾斐的阿波羅神廟的3句箴言之一。自體心理學精神分析大師Heniz Kohut(海因茨・科胡特)在談「自己」(self,大都翻譯為自體)前,先談如何看到「自己的存在」。

一個孩子如何看到「自己的存在」呢?Kohut說:「一個孩子要在父母眼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是閃爍著光芒的。」白話一點說,我認為就好像看到非常非常喜歡的人,眼睛都發亮了。孩子需要父母的微笑、肯定、欣賞自己,這是Kohut所說的「鏡映」(mirroring)概念,是我認為一個人確認「自己的存在」最關鍵之處。

那一個女孩長成女人,她有「自己的存在」嗎?她的父母對小女孩的她是微笑、肯定和欣賞嗎?她的父母和她的學校社會有教她「認識自己」嗎?她知道她認識「自己」嗎?她自己是誰?哪些自己是真實的自己,哪些是社會的聲音?哪些是自己的感覺和想法?

還是自己的感覺和想法,其實不是自己的,是「女孩(女人)妳應該是什麼樣子」?她是不是被否認到底時還沒發現,自己做為女性一出生,自己的存在被否認,欲望和需求幾乎被否認?

舉例來講,我媽在我和前男友(我老公)約會、當我用服裝展現身體時,總是會出現一個聲音:「妳穿成這樣,很像『賺吃查某』(性工作者)」。我每次都強烈感受我媽對我做為女性,表達我自己(身體)的否認和歧視,以及對性工作者的不友善。

我認為我自己和「賺吃查某」沒什麼不一樣,我在做心理治療時也是在「開房間」,一節50分鐘,只是我們用身體不同器官工作。我媽對我做為女性的歧視和否認的眼神、聲音和回憶從小一直陰魂不散跟著我。我若用展現身體表達,就好像我有多賤一樣。我否認我自己,為我自己做為女性的存在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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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時代,看起來好像進步很多,女性們勇於表現自己,但是張清芳的故事,讓大家跌破眼鏡。即使看起來有經濟基礎,且事業有成就的歌唱女性,聲音還是被消失。

「最普遍的創傷後壓力失調患者並不是上戰場的男人,而是日常生活中的女人。」

這是在創傷論述的一支路線,是在1970年代婦女解放運動後才開始有的論述。19世紀末婦女在生活和家庭間暴力是司空見慣的事,但研究者並未認真看待婦女的創傷。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創傷的研究集中在參戰的退伍軍人。(截錄自《從創傷到復原》)

我認為「張清芳們」,要克服從小到大做為女性的「被否認之處」,「被歧視之處」所造成的創傷,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生命事件,重新認識自己,欣賞和肯定自己。在自己被否認、被歧視之處好好的凝視自己,對抗自己被否認被歧視被不認同的內在之聲,面對女性不能「做自己」的痛苦。共感這並不是張清芳的個人婚姻經驗,而是全世界有多少女性正在這個無法「做自己」的痛苦中?

我們是否一起關心張清芳做為女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創傷,而不是媒體繼續論述「女性在男性或社會的凝視和期待下應該要怎麼樣做」的金句,不是「女性你想要的不是你想要的」否認到底的論述。而是好好的凝視她的傷口,自己是不是也有共同的傷口,共感的經驗?如何讓自己在關係中「做自己」的經驗分享出來?

我青春期的時候,很喜歡和我剛嫁給叔叔的年輕嬸嬸聊天。我常常寫信給她,她會回信;她跟我說,以前她年輕的時候常常寫日記,但是結婚後就沒有辦法寫日記了…...嬸嬸和她自己日記的關係,深深影響我,當時我問她:「為什麼沒有辦法寫日記了?」

我忘記她是否給我答案,但當我結婚及成為母親後,我發現我沒時間獨處,沒辦法寫日記,沒辦法感受自己的感覺,我失去「我自己」…...當我發現我好久沒寫日記,我面目全非,越來越沒自信和害怕,失去和我自己聯結的能力。就像張清芳發現她不是張清芳的瞬間,我開始寫日記,持續寫日記和文章,作為認識自己的方法,「張清芳們」,妳如何認識自己?妳是不是能持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讓妳成為妳自己的事。

然後等一下,我要把我的文章傳給我老公,告訴他:「老公,我會繼續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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